盈江县医疗保障局

盈江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职责

浏览量:5959    作者: 日期:2022/8/24

盈江县医疗保障局设3个内设机构和1个直属参公事业机构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文书档案、保密、信访、宣传、督查、政务公开、政策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负责机关内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内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窗口作风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协调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0692-3013835

(二)基金监督和规划财务股。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机关单位政策法规工作。承担机关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692-3013837

(三)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拟制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医疗保障政策制度。负责县本级医疗保障待遇审核。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措施和救助方案,提出中央、省、州下拨和县本级财政安排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分配意见,并监督检查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使用工作。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签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政策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体系。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负责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负责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价格信息监测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联系电话:0692-3013200

二、直属参公事业机构

盈江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对医疗保险有关法规和政策,制定相关的具体措施;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审核;负责签订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服务协议,加强对两定机构监督、管理;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资格审查和年检;负责对两定机构医保业务指导,组织、审核医疗慢性病审批、审验工作;负责参保群众办理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负责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记载和管理;负责全县离休干部、特殊照顾人员、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的报销业务;负责落实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统筹项目和按规定支付费用;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审核、审批、管理工作;宣传和贯彻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法规、政策;负责医疗救助工作的报表统计、数据上报工作;负责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负责部门之间有关医疗救助工作的综合协调;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物价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意识;负责宣传药品和医疗服务收费政策;负责监督管理医疗服务收费;贯彻落实各项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征收、上缴工作;负责办理缴费单位的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负责对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报送的表格,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征缴基金;负责审定和处理参保单位的异动情况;负责处理医保卡存在的问题;负责对完成和未完成缴费任务的单位分别作出医疗保险启动和停止的通知;负责及时提供与报表相关的各项数据; 做好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联系电话:0692-3013836、0692-301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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