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 盈江县移民开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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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题 |
问题 分类 |
问题 内容 |
解答 部门 |
解答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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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盈江县移民局主要开展哪些工作?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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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 |
当前,我国移民局的主要职责是开展水利水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不能办理移居外国的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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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什么是农村移民安置人口?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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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 |
农村移民安置人口指因水电工程建设征地需恢复生产或生活条件的农村人口,分为生产安置人口和搬迁安置人口两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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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什么是生产安置人口?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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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 |
生产安置人口应以其主要农业收入来源受影响程度为基础研究确定。其计算方法为: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当前,国家对生产安置人口尚未出台后期扶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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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什么是搬迁安置人口?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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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 |
搬迁安置人口包括居民搬迁线范围内的人口和居民搬迁线范围外影响的扩迁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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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后期扶持政策的范围如何界定?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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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 |
根据国发[2006]17号文件规定,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新户籍管理制度出台后,省移民开发局出台了《云南省大中型水库非农业移民人口确认暂行办法》,扶持范围进一步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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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移民能享受什么待遇?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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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 |
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连续补助20年。同时,还有针对性的开展其它相关项目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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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后期扶持的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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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 |
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
常见问题及解答信息收集表
部门名称: 盈江县移民开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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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问题 标题 |
问题 分类 |
问题 内容 |
解答 部门 |
解答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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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央规定的后期扶持的方式有哪几种?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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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 |
“1个尽量,2个可以”,即后期扶持资金能够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给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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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后期扶持资金筹集的原则是什么?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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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 |
坚持全国统筹、分省核算,企业、社会、中央与地方政府合理负担,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东部支持西部地区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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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后期扶持资金如何筹集?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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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 |
根据财企[2006]202号,后期扶持资金由各省级电网公司按社会销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和财政部规定的征收标准随电费一并代征。具体征收办法详见财综[2006]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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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实行什么管理体制?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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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 |
根据云政发[2008]24号文件精神,我省实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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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补偿标准如何规定?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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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 |
根据云政发[2008]24号文件精神,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该耕地占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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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题 |
问题 分类 |
问题 内容 |
解答 部门 |
解答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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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涉及自行安置的移民应如何管理?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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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 |
按照“本人申请,逐级审查,张榜公布,依法公证,货币兑现”的程序办理手续后,将个人财产补偿费和搬迁费发给移民个人。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宅基地划拨费由移民区县人民政府划拨给移民安置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安排移民的生产和建设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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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如何做好新老条例过渡时期的相关衔接工作?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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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 |
⒈在2006年9月1日前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继续按照原有规定和规范开展工作,但补偿投资概算按照新的规定执行;⒉对2006年9月1日前已投产的中型电站,不再进行补偿投资概算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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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如何界定?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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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 |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是指水电工程建设涉及的水库淹没影响区和枢纽工程建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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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水库淹没影响区如何界定?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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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 |
水库淹没影响区应包括水库淹没区和因水库蓄水而引起的水库影响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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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枢纽工程建设区如何界定?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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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 |
枢纽工程建设区包括枢纽工程建筑物及工程永久管理区、料场、渣场、作业场、施工企业、场内施工道路、工程建设管理区等占地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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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水电工程项目建设涉及的实物指标有哪些?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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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 |
水电工程项目建设涉及的实物指标是指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内的人口、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矿产资源、文物古迹、具有社会人文性和民族习俗性的建筑场所等的数量、质量、权属和其他属性等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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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盈江县移民开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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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部门 |
解答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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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包括哪些内容?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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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 |
包括分析确定补偿实物指标,选定价格水平,确定补偿单价,计算补偿补助费用、移民工程建设费用、独立费用、预备费和总费用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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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中小型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竣工验收应准备哪些材料?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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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 |
根据云移领[2008]8号文件精神,中小型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竣工验收由县人民政府组织自验,州人民政府组织初验,省移民开发局代表省人民政府组织终验。验收前应当提交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理、资金结算、资金审计、移民综合监理和移民生产生活评估等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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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初次到我局办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相关工作需提交哪些材料?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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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 |
⒈公司关于需要办理该项工作的请示文件;⒉关于该工程的开发权批复文件(复印件);⒊关于该工程的项目核准文件(复印件);⒋关于该工程的土地批复文件(复印件);⒌该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1~4项材料各准备4份,第5项材料准备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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