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股室:
经局领导班子研究,现将《盈江县移民开发管理局新闻发布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盈江县移民开发管理局
2016年11月18日
盈江县移民开发管理局新闻
发布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阳光政府”建设,扎实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切实加强市移民局与社会的沟通和联系,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移民工作的监督和评议,为全县移民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县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形式
(一)新闻通气会。对我县重要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运用的进展等情况,采取新闻通气会形式进行发布。
(二)新闻发布会。对遇重大突发性事件、重大移民政策发布、重要资金运用等情况,采取新闻发布会形式进行发布。
(三)其他发布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组织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通过门户网站和其他新闻媒体发布新闻信息等其他形式进行发布。
二、新闻发布时间
(四)新闻通气会和新闻发布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举行。
(五)新闻通气会和新闻发布会一般控制在30分钟左右,有特殊情况需要的,可根据实际适当延长时间。
三、新闻发言人、联络员及其职责
(六)县移民局新闻发言人原则上由分管综合办、后扶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并主持,并报县委宣传部备案;联络员由局综合办、后扶股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七)新闻发言人职责:负责县移民局重大新闻的对外发布;审查新闻发布内容;确定宣传报道口径;接受记者采访或安排记者采访活动等。
(八)联络员职责:拟定新闻通气会、新闻发布会方案;牵头新闻发布材料的准备工作;审阅新闻稿件,向媒体通报可公开传播的信息;做好相关舆情信息的跟踪、收集、研判和反馈;负责日常组织联络工作,与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新闻办保持日常联系,做好相关申请与报备工作。
四、新闻发布内容
(九)新闻发布内容主要包括:1.全县后期扶持项目和移民工作运行情况,重要民生项目走势情况;2.县移民局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移民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3.全县重点移民工作开展情况;4.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5. 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6.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五、组织与管理
(十)新闻通气会、新闻发布会主题与发布时间由综合办、后扶股提出并报新闻发言人审定;对于重大突发性事件、热点问题、敏感话题的新闻发布口径,由局领导班子讨论决定。
(十一)新闻发布内容由局综合办、后扶股于新闻通气会、新闻发布会前2个工作日内将发布内容、范围、时间、地点等事项书面报新闻发言人审核后,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举行。
(十二)新闻通气会和新闻发布会原则上由新闻发言人主持并召开,对专题性较强的新闻发布会由局主要领导指定相关分管领导担任临时新闻发言人。根据新闻发布内容,由新闻发言人或临时新闻发言人确定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
(十三)对需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原则上须于会前5个工作日内填写《盈江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审批表》,并将新闻发布会的方案及相关材料一并报县政府办公室,经批准后,按县有关规定办理。特殊情况需立即进行新闻发布的,须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新闻办报告,经同意后先行发布,事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十四)新闻通气会、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和会务工作,包括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采访、追踪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反应等,由综合办、后扶股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十五)新闻发布内容,包括新闻发言人讲话稿、答复口径等,由综合办、后扶股牵头,相关职能处室、单位提供素材、初稿,经综合办、后扶股把关后报新闻发言人审核。
六、新闻发布纪律
(十六)新闻发布必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真实性原则,统一对外发布口径,确保准确性、可靠性、权威性。新闻发布内容必须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应重新报批。
(十七)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做到“涉密不发布,发布不涉密”;对内容涉密或涉及国家安全但又必须对外发布的,须经保密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审核同意。
(十八)重要新闻一律由新闻发布会统一发布。未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单位名义和公职身份擅自发布政务信息。对违规发布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其他
(十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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