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德宏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德政办发〔2013〕101号)《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盈政办发〔2018〕22号)要求,为实现我局语言文字工作达标任务,进一步优化语言文字环境,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素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为依据,以增强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提高城市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为目标,力争通过省、州语委对我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验收。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做到在公共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在办公区域使用普通话,让普通话成为日常的工作用语和服务用语。
(二)实现汉字的应用基本规范。认真执行国家现行的文字政策和文字应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作为党政机关要带头使用规范汉字,要把学习文字规范知识、提高文字应用规范水平作为业务进修常规内容。
三、组织保障
盈江县移民开发管理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曾 杰( 局 长 )
副组长:郭兆建( 副局长 )
成 员:何 林( 主任科员 )
刀莹莹(办公室主任)
武学建(后扶股股长)
刀群威(业务股股长)
郭秩均(办公室人员)
四、工作步骤及具体措施
(一)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语言文字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二)召开语言文字学习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部署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本次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全县的迎检工作,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加强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对日常语言文字工作开展的日常监督,监督范围:在办公室必须说普通话,使用规范字。
切实抓好语言文字工作,必须人人参与,人人学习,努力创建一个语言文字工作的良好氛围。
盈江县移民开发管理局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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