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油松岭乡人民政府

盈江公安交警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的通告

浏览量:1688    作者: 日期:2022/8/1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根据州公安局安排部署,盈江公安局决定从7月13日起至9月30日开展未成年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的重点对象是未满18周岁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未成年人。

重点检查未成年人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酒驾醉驾、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及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措施

    (一)全面排查我县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隐患情况,摸清底数;对辖区学校周边道路情况、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列出整改清单,推动整改、消除隐患;全面排查校车使用许可、安全技术检验以及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等情况,禁止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

    (二)将查处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纳入日常管控重点,加大对无证驾驶、逆行、违法载人、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对查获的未成年人违法驾驶行为,严格做到“三个一律”,即:一律暂扣车辆并通知家长;一律通报教育部门、所在学校或父母所在单位;一律对将机动车交给未成年人驾驶的从严处罚。

    (三)进一步完善“警校合作”机制,结合未成年人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宣传教育,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教育警示未成年人。持续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守护行动,多平台多途径开展社会面宣传,营造浓厚的文明交通安全氛围。


       本次整治行动旨在通过查处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引起学生家长和学校的足够重视,共同加强监管,促使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参与交通的安全意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保障我县中小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在此,盈江公安交警呼吁广大家长、学生和学校支持并配合交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共同维护我县道路交通安全。

       针对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盈江交警特别提醒:

      1、家长管好家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坚决禁止将摩托车交由尚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孩子驾驶。

      2、不要让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汽车、不要让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驾驶电动自行车及超标电动车、不要让未满12周岁的少年儿童上路骑行自行车。

      3、教育督促孩子乘坐摩托车、电动车时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严禁三人共骑;切勿酒后驾驶。

      4、家长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身作则,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做出榜样。

    (截至目前,盈江共查处未成年人无证驾驶交通违法40起,其中男生28人,女生12人;年龄段为13岁至17岁;涉及学校盈江县第一高级中学2人,太平中学2人,盈江职业高级中学4人,旧城中学2人,昔马中学1人,在外就读大专学校3人。)

 

      特此通告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