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油松岭乡人民政府

油松岭乡禁烧秸秆倡议书

浏览量:1626    作者: 日期:2024/3/22


各位油松岭乡的父老乡亲们:

 

秸秆焚烧产生的有毒气体严重影响空气质量,破坏生态环境,影响人们身体健康。为确保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维护群众身心健康,禁烧秸秆,实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

一、焚烧秸秆危害大

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下降;焚烧秸秆、烧垃圾所形成的滚滚烟雾、片片焦土,对一个村庄的环境形象是最大的破坏。

二、焚烧秸秆处罚重。德宏州出台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在露天禁烧区焚烧桔杆、枯枝、落叶、杂草及生产生活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由乡(镇)人民政府给予以下处罚: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露天焚烧造成财产损失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除此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都有相应条款对焚烧秸秆行为进行处罚,乡亲们切不要抱侥幸心理,随意焚烧秸秆。

 三、秸秆综合利用好处多。秸秆还田;过腹还田;培育食用菌;制取沼气;用作工业原料;草食畜牧的优质饲料。要因地制宜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

 

 在此,我们倡议:

一、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支持配合政府工作,遵守秸秆禁烧相关规定,切实把禁烧规定落实到位。

二、正确处理秸秆,自觉做到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同时主动劝阻秸秆焚烧行为,坚决制止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现象,携手共筑秸秆禁烧坚固防线。

三、积极响应号召,主动向身边人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及可能面临的处罚,引导大家支持配合秸秆禁烧工作,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四、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人人争做资源循环利用、变废为宝的带头人。

 

 

 

油松岭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


文章来源:油松岭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