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1年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报告
根据《盈江县审计局关于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函》,现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
(一)未及时调整公布行政权力事项4项
整改情况:根据审计发现的4项行政权力事项已于2021年11月26日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对接,在权责清单中将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进行了调整,重新对外进行公示。
(二)未能有效承接行政权力事项3项
(1)“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事项。因目前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专家较少,对考评标准还不熟悉,未能有效承接该行政事项;(2)“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下发相关工作指南,未能有效承接该行政事项;(3)“施工图审查备案”。目前盈江县暂无审图机构,未能有效承接该行政事项。经核实,截至2021年10月20日,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办理过上述3个事项。
整改情况:根据审计反馈的我局未能有效承接的3项行政权力事项,重新与州住建局进行对接。
1.“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事项:州住建局已下发相关考评标准,经与州住建局咨询对接相关工作后已组建成立盈江县安全生产考评专家库。
2.“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该事项涉及的审批系统尚未开设审批窗口,经与州住建局咨询已下发相关办事指南,已向省住建厅申请开通审批窗口下放至我局。
3.“施工图审查备案”:该事项经与州住建局咨询,此事项不再实施,已变更为“事后检查”;该事项涉及的备案系统需县级持有系统账号才能办理,已与州住建局对接,并申请了系统账号。
(三)部分行政权力事项不清,存在监管不力、无证经营的情况
经审计核实,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至今未办理过“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整改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我局未办理“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我局及时与目前在盈江县城区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云南远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接,已于2021年12月21日向我局提交了“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申请表”及相关申报材料。经审核后,同意向云南远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出《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经营许可证》,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对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等企业的监管工作,切实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二、健全完善新型监管机制方面发现问题
(一)未及时接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双告知”系统)中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和告知事项。
整改情况:针对审计提出的未及时接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双告知”系统)中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和告知事项,我局已于审计提出问题当日对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4条告知事项进行了接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对接,及时接收信息,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
(二)扩大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发现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审计抽查的用水报装业务,未按规定压减通水时间的问题。经与思源水业有限公司对接,企业用水通水时间超出办理时限的项目为盈江芙蓉花苑项目一期工程,该项目用水申请涉及的主要工程量:DN20-150供水管约1000米,水表共计92支,其中消防水表1支,商业及住宅91支。安装工期长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在整个小区的地下管网建设中给水管深度相对较浅,需要在小区排水管及电力管施工后再进行给水管的埋设,小区所有地下管线的埋置顺序由甲方(芙蓉花苑项目方)协调各参建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合理施工,给水管施工排序相对在后;二是由于是整个小区给水管网工程建设,工程量相对较大。
针对办理时限超时的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求提高服务意识、主动积极对接建设单位;二是优化内部审批流程,采用钉钉办公进行审批流程,使审批更便捷;三是对新开发的小区建设采用验收制,思源水业有限公司不再参与施工建设。即新建小区由开发商自行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思源水业有限公司只参加验收。极大推进市场化进程和公平性,优化营商环境。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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