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1〕26号)要求,现对督察反馈的“全省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二、整改责任单位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整改进展情况
四、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9月11日,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县发改、财政、环保部门开展了“全省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反馈问题整改验收,一致同意该问题通过验收。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692-8180337
联系地址: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贺相路2号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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