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2〕14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2025年2月10日经盈江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原则同意《盈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方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县城区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县城区域内集中管理的允燕花园小区、温馨小区、华康小区、誉野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7元/㎡.月收取。
二、低收入人口家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我县低收入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2元/㎡.月收取。
三、乡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自行管理的乡镇人民政府、教育系统和卫健系统职工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4元/㎡.月收取。
四、执行时间
本租金标准于2025年3月13日起执行。
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盈江县财政局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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