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盈江县2025年公共照明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浏览量:830    作者: 日期:2025/7/27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的实施依据:

随着乡镇经济的发展,群众对生活环境和人居环境需求的提高,村寨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日趋突出,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严重制约了村寨群众安全出行、人居环境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盈农领发[2025]17号批复实施项目。

3.项目建设地点和内容及规模、涉及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盈江县平原镇新城乡昔马镇盏西镇旧城镇支那乡。

2建设内容及规模平原镇新城乡昔马镇盏西镇旧城镇支那乡六个乡镇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的建设具体工程量如下:

1-1 盈江县2025年公共照明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量表

序号

乡镇名称

工程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平原镇

高里村玉麦寨、光明社太阳能路灯安装

10

 

拉勐村大拉俄太阳能路灯安装

10

 

勐町村贺回村民小组太阳能路灯安装

10

 

兴和村户勐街道太阳能路灯安装

15

 

丙辉村汉一、汉二太阳能路灯安装

15

 

2

新城乡

户拉自然村太阳能路灯安装

40

 

上拱岭村太阳能路灯安装

30

 

3

昔马镇

梨树园太阳能路灯安装

35

 

街子(而排寨)太阳能路灯安装

20

 

尖山脚太阳能路灯安装

15

 

4

盏西镇

双龙村太阳能路灯安装

 

65

 

5

旧城镇

东山村太阳能路灯安装

50

 

6

支那乡

崩董村太阳能路灯安装

 

50

 

二、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

1.项目申报的主要建设任务:

盈江县2025年公共照明设施建设项目:安装太阳能路灯365盏,资金来源为申请省级衔接资金。项目建设期限为20253-5月,该项目的主要建设任务是极大地改善当地乡镇基础设施,提升集镇形象、乡镇人居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该项目的成效是完善6个乡镇人居环境建设地点位于盈江县平原镇、新城乡、昔马镇、盏西镇、旧城镇、支那乡

2.项目预期投入情况:

本工程项目总投资109万元,其中:资金来源为省级衔接资金。

3.项目的绩效目标,包括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1.通过乡镇太阳能路灯的建设,改善乡镇环境,促进乡镇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通过乡镇太阳能路灯的建设,提高乡镇基础设施覆盖率,改善人居环境

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必经之路。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使群众的生活环境、生活质量、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有一个大的改善和提高。本项目正是积极响应国家和云南省委人居环境相关政策,切实从根本上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也是为盈江县营造一个优美的乡镇道路生态景观和经济发展的增长点。

4.预期主要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项目建设较大程度改善了当地的环境状况,有助于提升乡镇景观形成,完善了乡镇功能,对进一步发展县经济起到了应有的保障作用。同时,本项目建设为改善优化乡镇的投资环境、加快城化进程创造了有利条件,将会对区域经济的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和经济产生一定的影响,包括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通过分析可知,本项目建设有利于繁荣地方经济,促进社会综合事业的发展,改善当地交通质量,提高人们的整体生活水平和生活方便程度,社会效益显著。对于负面影响,只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通过加强管理就可以将其影响程度降到最低程度。本项目的建设社会效益显著,社会风险较小,社会评价可行。

三、项目执行基本情况

1.项目执行过程中目标、计划调整情况及采取的相关措施:

项目计划实施期限6个月,即20251—2025月。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

时间:202512月,做好群众宣传发动和动员工作,按照项目程序,完成立项、招标、选点等前期工作。20252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编制报批实施方案);2025228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

2实施阶段

时间:202535月,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时竣工,并及时完成验收移交,确保项目质量标准,202542日,完成开工公示工作;2025510完成乡镇太阳能路灯安装

3总结阶段

时间:20256月,完成所有项目结算、报账、总结等工作。2025613日,完成乡镇太阳能路灯竣工验收。

具体实施计划,以主管部门最后审批意见为准。

2.绩效目标(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盈江县2025年公共设施建设项目,202542日开工;2025510日完成6乡镇太阳能路灯安装调试,运行正常。2025613日,完成乡镇太阳能路灯竣工验收。

3.项目总投入情况,资金落实情况:

项目中标价为108.189305万元,全部为省级衔接资金。

4.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

项目现支付项目建设资金75.73465万元。

5.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项目财务管理状况良好。

6.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工程管理标准,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负责检查、监督、指导,施工方严格执行各种标准管理规范。

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自我评价(重点)

1.定性指标计分100自评考核分99分。优(得分90)、良(80得分<90)、中(60得分<80)、差(得分<60自评优。

2.项目支出前实施对象的基本情况:

项目完成(1)平原镇:共计安装太阳能路灯66盏,其中:高里村玉麦寨、光明社安装10盏;拉勐村大拉俄安装10盏;勐町村贺回村民小组安装10盏;兴和村户勐街道安装21盏;丙辉村汉一、汉二安装15盏。

2)新城乡:共计安装太阳能路灯70盏,其中:户拉自然村安装40盏;上拱岭村安装30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