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74    作者: 日期:2026/3/18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日益完善,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根据《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如下:

概述

2016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重视信息公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在县政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以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安排专人负责单位网站信息的公开,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2、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为了使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制订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录,推行的范围、内容、方式。将政务公开工作的实绩,作为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3、突出重点,全面公开。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将本单位领导成员的职责、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本单位的职责、行政职能、内部股室的分工、办事程序、法律依据以及投诉电话等通过予以公开。

4、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对城乡建设工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依法及时提供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局办公室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核,正确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确应公开的报领导批准。无法确定是否能公开的,加强研究,查明依据,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县保密部门审定,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三是健全信息公开发布、更新机制。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并根据各股室、站所、大队报送信息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主动公开范围

围绕我局工作职能,以盈江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信息公开专栏和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发布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和机构人事等各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单位简介、建设动态、城市规划、质量安全、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公示公告、表格下载、企业资质等板块。

盈江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信息公开专栏中包括公开目录、领导简介、规章制度、公开目录、规划类、行政许可、便民服务、工作职责、公文、总结计划、人事信息、法律法规制度、突发公共事件、公开指南、四项制度、建设动态、涉农专项资金公示公告、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管理等板块。

㈡主动公开形式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运用网络、会议、宣传栏等手段进行。2016年共公开信息包括建设动态、公告公示、法律法规等信息34条,其中:公开廉租房管理条例、公租房管理条例等政策性文件及法律法规5条;公开2013年度单位部门预决算1条;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及分配入住信息3条;公开“5·24”“5·30”地震信息7条;公开全年工作简报18条。回复96128专线32人(次),回复云南省网上信访咨询件47件。2016年网络发布信息共点击次数5013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渠道和受理程序。由局各股室、站所、大队根据工作职责,负责受理和答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政府网站和其他合法途径向本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后,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2016年,我局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局2016年度没有因政府法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我局2016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以及提起行政诉讼、申请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任务制度、任务效率等方面还具有诸多不足,一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要有一定的差距,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还有待进步;三是工作人员计算机及网络操作技术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改进信息公开模式、严格信息公开程序、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方式等措施,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设置,规范文件审批和发送程序,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高效,符合规则。二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学习力度。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途径,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能力水平。三是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有关文件、会议决定等进行发布,同时,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撰写信息稿件,及时反映有关重大活动、工作进展情况,以饱满的精神状态、严谨的工作作风、踏实的工作成绩,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