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可辉、刀保玉、龚雪梅、唐安胜、项加龙、张麻途、冯成飞(以下统称“被送达人”):
本机关就住房保障相关事项对你们作出《住房保障行政处理告知书》。在送达过程中,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法定送达方式均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并完成有效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对上述被送达人通告送达相应《住房保障行政处理告知书》。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计算,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相关《住房保障行政处理告知书》所载明的权利义务、处理要求等内容即对被送达人产生相应法律效力。
特此通告。
[附件: 住房保障处理告知书]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8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滇ICP备13004035号-1 电话:0692-8180337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30001 邮箱:yjxzjj2023@163.com 地址:盈江县平原镇贺相路2号 邮编:679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