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搞好乡政府大院内务的各项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特作如下规定:
一、交通工具的管理
1、乡政府现有公务用车4台(未含派出所专业用车),均为党政办调配用车(加油、保养政府统筹负责)。因公务需要,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临时调配司机,并做好用车登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2、乡政府的领导或干部、职工有特殊情况私人用车要报书记、乡长批准(加油费、过路费一律自行解决)。
3、司机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到勤检查、勤保养,积极降低消耗,延长车辆寿命,安全行车。
二、电话的管理
1、各办公室的电话,服务于上传下达,服务于我乡的两个文明建设,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珍惜和爱护。
2、任何个人都不得利用办公室电话详谈个人或家庭琐事,更不能利用办公电话谈私人生意,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乡政府工作人员不得带亲戚、朋友或亲属到办公室打电话。
4、晚上各办公室除安排加班外,一律关锁门窗,任何人非公事不得到办公室打电话。
三、上、下班签到制度
1、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上班实行签到制度,由办公室登记员统一登记,分管领导核对。
3、每周工作时间实行“五天四夜”制度,逢星期六、日全天休息(特殊情况例外),星期日晚要回政府住宿。
4、上午8:30时后签到,下午3:00时后签到均算迟到。签到须本人签到,代无效。
5、值周人员按值班表轮值,具体按《值班管理制度》执行。
四、考勤制度
具体按《支那乡机关考勤请销假制度》执行。
五、水电管理
1、大院内干部、职工生活用水保证供给,每人每月(含1人家属)扣缴水费2元,有家属2人以上的每人每月扣缴水费5元。
2、乡干部职工每人每月供给生活用电15度;乡班子成员冬、春两季每人每月供给生活用电30度,夏、秋两季为50度,凡超出部分电费自负,节约部分不作补助。
3、大院内的公用照明、各办公室、会议室以及书记、乡长工作室的用电,其电费由政府负责。
4、政府水电管理员在每月底到各用户抄表,超出部分由政府财务在各自工资中扣除。
六、住房管理
1、大院内的住房按照“先领导、再干部、后职工;先外地,后当地”的原则,有计划有层次地安排。
2、乡政府工作人员的住房,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搬迁。
3、凡安排有宿舍的干部、职工除节假日休息时间外,都要在宿舍住宿,特殊情况不在大院内住宿要向主管领导报告。
4、调离本单位搬出宿舍前,要清点原来保管使用的公物,并和锁匙一起交回办公室,不得随意交给他人。
七、办公耗材管理
1、各站所在乡政府打字室打(复)印资料的,要到办公室领取“打(复)印稿件登记表”,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统一安排打(复)印;属外单位打(复)印资料的,要经得办公室批准并收取工本费后才能打(复)印。任何人不得私自拿资料到打字室打(复)印。
2、办公耗材进行造册登记管理。保证办公用品的节约,并保质保量各种用品的效能最大化,避免浪费。
八、其他内务管理
1、每天早上各办公室、个人(包括家属)要自觉打扫卫生,要做到内外清洁,办公室下班要关好门窗。
2、各办公室的各类报章、资料要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吐痰,纸屑杂物要放在指定地方,保持整洁美观。非经同意不得随意翻阅自己职责范围外的资料、文件。
3、要爱护公共财物,不得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或擅自使用。对公用物品,在那里取,放回那里;报刊、杂志看完后放回原处。
4、不得在办公室内打游戏、聊天、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关娱乐活动。
5、要注意公厕、排水管道卫生,不要随意倒茶渣、烟头、薄膜袋等杂物,以免阻塞排污管道,不要在周一至周四燃烧垃圾,星期五下午下班后方可燃烧,避免影响上班环境。
6、大院内干部、职工如有家属的,要教育他们自觉遵守各项守则,不得到办公室玩乐、喧哗。
7、工作人员调离时,要把借用的公物清还,不得顺手牵羊,维护集体利益和个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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