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殡葬改革,有效遏制乱埋乱葬行为,规范丧葬管理,破除丧葬陋俗,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墓地行为,强化殡葬市场管理,实现“无序安葬向有序安葬、乱埋乱葬向集中安葬、传统安葬向生态安葬”转变,形成科学、规范、文明、生态的殡葬管理新局面,现将盈江县殡葬改革专项整治政策有关事宜宣传如下:
一、自2014年12月15日起,全县区域禁止再建活人墓、大墓(指墓主体单墓占地面积超4平方米、合冢墓占地面积超6平方米)、豪华墓(指墓主体是大墓、周围修建大量装饰物)严禁老坟翻新建大墓、豪华墓,一经发现,由乡镇责令坟主或丧属限期自行拆除,不自行拆除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依法组织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丧属承担。
二、2021年1月1日零时起盈江县全部划入火葬区,全县辖区范围内居民死亡后必须全部实行火化,除国家规定的10种允许土葬的民族(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撒拉族、东乡族、保安族)及捐献供科研、教学使用的遗体以外,并进入公墓集中安葬(在盈江县公益性公墓未建成以前,非公职人员(群众)可以火化后选择经营性公墓或历史墓地节地安葬(骨灰装骨灰盒入葬,占地1平方米,离地不高于1米)。
三、自2019年1月1日起,具有盈江县户籍非公职人员死亡后,按规定火化且进入公墓安葬的,一般对象补助3000元;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等特殊对象补助5000元;在公墓内实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每人再补助3000元。丧属携带逝者火化证、墓穴证(骨灰寄存证)、户口注销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乡镇(农场)民政部门咨询办理火化补助费。(盈江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
四、县殡仪馆或殡葬服务公司负责遗体的运送及火化。目前陇川县捡灰炉火化费收费标准为每具700元。我县遗体运送车辆为中档轿车型殡仪车,收费标准:往返距离在20公里(含20公里)以内的运尸费收费标准为每车次360元,超出2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3元。未经民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遗体接运、存放(含冷藏)、整容、火化等与接触遗体有关的殡仪服务。
五、我县设立县级执法指导工作组,乡镇设立执法队。殡葬执法队在执法中,当事人拒不执行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妨碍执行公务,阻扰、围攻、殴打殡葬管理执法人员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盈江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盈江县民政局
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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