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姐那乡人民政府

第十八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开始啦!政策将有变化调整,请看过来

浏览量:5187    作者: 日期:2022/1/10

较往期不同的是,为充分体现“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互济宗旨,没有参加第十八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退休人员,自第十九期(2023年)起,不再接受参加医疗互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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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连续参加第十五期、第十六期、第十七期医互活动未获得补助的人员,在继续参加第十八期医互活动时给予一份重大意外伤害保障(保障期限:当期医疗互助活动年度的1月1日0:00至12月31日24:00),因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的可按照《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重大意外伤害致残保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云医互〔2021〕3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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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不会了吧!继续往下看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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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金交费标准和交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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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标准:

已参加第十七期医疗互助活动的按每人120元交纳,新参互的按每人150元交纳,每人限交一份,互助金一经交纳,不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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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时间:

互助金交费时间为2022年1月4日至2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参互对象

?凡参加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可参加本期职工医疗互助;
?60岁以下已参加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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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方式

?各基层工会将符合参加本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参互对象的参互金统一收缴后,交至县总工会;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人员的参互工作仍按原渠道办理。



互助金补助标准

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人员在互助期内(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生病住院,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以各种方式办理的公务员补助等其他补助支付后的个人自付费用,扣除全自费费用后,采用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给予补助。补助起点为800元,具体为:

?超过800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部分补助30%,最低补助标准为100元;

?超过10000元(不含10000元)至100000元(含100000元)的部分补助70%;

?超过100000元(不含100000元)至500000元(含500000元)的部分补助100%;

?参互人员在一个互助期内发生多次住院时,只扣减一次补助起点补助基数可以累加计算



互助金补助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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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岭职工APP端申报:

参互人员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出院45天后,可自行登录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手机端APP进行申报,提交县总工会进行审核。2021年未报账的住院单子可在明年2022年3月中旬--6月中旬这段时间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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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岭职工PC端申报:

基层工会代办员统计好住院职工名单,收集参互职工住院单据及银行卡、身份证、医保卡(复印件)交至县总工会代办点,由县总工会代办点通过PC端录入提交补助申请。



医疗互助系统相关功能启用

云岭职工医疗互助管理系统补助申请功能将于2021年12月26日至2022年2月28日关闭,2022年3月1日接受第十七、十八期补助申请,第十七期补助申请将于2022年6月30日24:00结束。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让患病职工有“医”靠
为职工撑起“医”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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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贴心小编奉上↓

盈江县职工医疗互助代办点联系方式:


盈江县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代办员:排朗兰 0692-8952578


内容来源:德宏州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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