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广大干部群众:
时值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来。在这慎终追远、缅怀英烈、追思故人的传统节日,为了秉承传统,告别陋习,倡导新风,促进和谐,进一步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和全民文明素质,在全州社会形成文明祭祀的良好风尚,州文明办向全州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新风,文明祭祀
清明节传统祭祀易引发火灾,“无烟上坟”、“文明祭祖”能有效减少因祭祀引发火灾的可能,倡导广大群众通过举办家庭追思会、撰写缅怀文章、踏青遥祭、鲜花祭祀、网络祭扫等生态、健康、文明的方式祭奠和缅怀亲人,告别旧习陋习,遵守公德,弘扬社会新风。
二、保护生态,安全祭祀
倡导绿色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遵守交通管理秩序,减少车辆拥堵,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严格遵守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做到不焚烧祭品、不点香烛、烧纸钱和燃放烟花爆竹,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三、传承美德,节俭祭祀
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提倡老人在世多孝敬、离世祭祀不攀比。倡导从俭办丧、节俭祭扫,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让逝者欣慰,生者无憾。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破除陈规陋习,争做文明祭扫的践行者、优秀文化的传承者、绿水青山的守护者,共度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清明节,为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德宏州文明办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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