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广大城乡居民: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啦!!!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一项惠民政策,人吃五谷杂粮,谁也不能保证不生病,疾病真正来临,只有通过医保报销,才能一起携手抵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参加居民医保,是给老人一份孝心,给孩子一份放心,给自己一份安心。请广大城乡居民按时缴费,给自己及家人增加一份保障。
一、缴费时间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25日。
注意:新参保人员须先进行参保登记后,才可以进行缴费。
二、缴费标准
2024年个人缴费380元/人 。
注意:特殊人群按照就高原则由医疗救助资金或部门专项资金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参保,具体缴费标准如下:
1.特困供养人员政府全额助缴,个人不缴费;
2.200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孤儿政府全额助缴,个人不缴费;
3.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政府助缴180元/人,个人缴费200元/人;
4.稳定脱贫户由政府助缴90元/人,个人缴费290元/人;
5.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农村持有残疾人证的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政府助缴120元/人,个人缴费260元/人;
6.纳入低保的重点优抚对象政府全额助缴,个人不缴费;
7.居住在边境一线行政村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政府全额助缴,个人不缴费;
8.州内边境一线农村居民政府助缴70元/人,个人缴费310元/人;
9.计划生育特殊救助对象政府全额助缴,个人不缴费;
10.计划生育一般救助对象政府助缴180元/人,个人缴费200元/人。
三、缴费途径
(1)线上办理
1.“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
流程↓↓
自主缴费/代他人缴费:微信搜索“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关注→业务办理→我的→注册→实名认证→首页→社保缴费→自主申报/代他人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查询参保信息→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选择缴费方式(微信支付或银联在线支付)→输入支付密码→完成(缴费成功后,点击“缴费记录查询”或“代缴记录查询”,即可查询缴费记录)
2.手机银行缴费→
A.云南农信手机银行APP
流程↓↓
安装“云南农信”APP→注册→登录→首页→选择“缴费”选择“社保缴费”→输入证件号码→勾选缴费须知→点击查询参保信息→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度为2024年)→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输入支付密码→完成缴费
B.“农行云南分行微银行”微信公众号
流程↓↓
关注“农行云南分行微银行”公众号→选择“微金融”→“社保缴费”→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输入缴款人姓名身份证号→选择缴费年度(2024年)→输入信息核对无误后完点击“下一步”→微信支付或选择"中国农业银行掌银支付"→输入密码完成缴费
3.“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缴费
流程↓↓
下载安装“办事通”APP→注册→登录→我要办医保→医疗保险缴费→输入缴费人身份证号、姓名→点击“查询”→核对信息→点击“确认缴费”→选择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完成缴费
4.支付宝缴费
在支付宝首页按索“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点击进入小程序→选择“医疗保险”或“代他入缴费”→首次操作需进行身份认证,点击“同意并认证”,进行人脸采集认证→认证成功后,系统自动带出注册人的缴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确认缴款→确认支付→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可在“缴费记录查询”“代缴记录查询”“扣缴记录查询”查询缴费信息)
(2)线下缴费
1.POS机刷卡缴费
农信社云POS机缴费: 持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及银行卡到各乡镇农信社或村委会刷卡缴费,打印缴费凭证。
2.窗口缴费
缴费人可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或自助机缴费,也可到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柜面或ATM机缴费。
四、待遇享受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主要分为: 普通门诊待遇、门诊特慢病待遇、住院待遇、大病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医疗救助。
1.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发生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报销(2023年1月1日起,二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也可报销),参保人员每年最高可在门诊报销400元。
2.门诊特慢病待遇:参保人员患有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等),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登记后,在定点医院门诊看病,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报销(慢性病报销比例为60%,特殊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我县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共计47种(特殊病24种、慢性病23种),具体病种种类、报销比例和医保基金支付年度限额可咨询医保经办部门。
3.住院待遇: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报销,每年封顶线15万元,具体报销比例可咨询医保经办部门。
4.大病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患者住院(含意外伤害住院、特殊疾病门诊)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单次个人自付达5000元(农村低收入人口2500元)以上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年度报销限额15万元,农村低收入人口无报销限额。
5.医疗救助: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殊病治疗的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支付的金额后,对其年度限额内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进行救助,具体医疗救助政策可咨询医保经办部门。
盈江县医保局
2023年9月12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联系电话:0692-895897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30001 邮箱:znxzfdzb@163.com 地址:盈江县姐那乡街道 邮编:679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