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盈江县加强边民补助发放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为确保支那乡2024年边境居民补助申报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边境居民生活补助对象
户籍在支那乡,拥有固定居住场所,且在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履行边境居民守土固边义务的农村居民(含农转城居民)。特殊补助对象及不予纳入边境居民补助对象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方法
申请2024年边境居民补助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通过村委会向户籍所在地支那乡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具体由村委会组织。请下载附件(盈江县2024年度边境居民补助申请审批表)自行申报。
三、申请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0日止,超过截止时间未申报视为主动放弃2024年边境居民补助申报。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及其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应如实申报家庭人口、就业等情况。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边境居民补助资金的,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当年度边境居民补助资金,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执行清退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盈江县2024年度边民补助申请审批表]
盈江县支那乡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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