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盈江农场管理委员会,县直各单位:
2017年2月14日县第十七届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盈江县火化区划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方案》予以公告,《方案》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附件: (2.22定)盈江县火化区划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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