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投资促进局

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浏览量:492    作者: 日期:2022/2/2

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致全县广大各族干部群众:

     2022年春节已至,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是燃放烟花爆竹释放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会严重污染环境,并且还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为维护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给全县人民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社会环境,盈江县人民政府向全县广大各族干部群众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
     一、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不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
     二、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
    三、对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劝阻、举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共同坚决抵制。
    四、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各乡镇、各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带动亲属和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
    五、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传播媒介,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大众的自觉行为。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积极行动起来,从不燃放烟花爆竹做起,共同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度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用一言一行为盈江城市文明增光添彩。
 
盈江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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