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投资促进局

《德宏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政策解读

浏览量:3195    作者: 日期:2023/4/19

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德宏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2月23日印发《德宏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为使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其主要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2〕21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云办发〔2022〕32号)等精神,结合德宏州实际制定了本行动计划。《三年行动计划》先后三次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意见建议,充分吸纳后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州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和核心问题

《三年行动计划》总体遵循“省级计划”目标任务和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通过打造一流市场环境、一流政务环境、一流创新环境、一流法治环境、一流人文环境五个方面,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并提出了29项重点工作任务。核心内容主要体现为:

在打造一流市场环境方面,提出:2022年实有市场主体15.5万户,2023—2024年,市场主体分别达到17.6万户、19.5万户以上;2022年,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已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市场主体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已压缩至20天,2023—2024年,持续优化和提升服务水平;2022年,不动产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已分别压缩至5个和2个工作日以内,2023—2024年,持续压减办理时限;2022年,全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年增速达到17.84%,2023—2024年,力争达到全省平均增速;2022年,全州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已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2023—2024年,持续压减办理时限;2022年,全州市场主体用户用水用气报装时间已压缩至8个和8个工作日以内,2023—2024年,压缩至5个和3个6个和4个工作日以内;2022年,全州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已压缩至50个工作日以内,2023—2024年,持续压减办理时限;全州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全州市场主体纳税时间持续压减;2022年,全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已达70%以上,2023—2024年,达到90%以上;全州在线开标率保持在95%以上;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率保持在95%以上;全州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持续压减;全州交通物流成本持续降低。

在打造一流政务环境方面,提出:在2022年分级公布州、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推进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全面实现同一事项在全省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在2022年全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分别达到97%和70%的基础上,2023—2024年,分别提升至98%和80%、99%和85%以上;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公布后,及时组织宣传、贯彻落实,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建成政务服务“15分钟办事圈”;在2022年已实现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水平;在2022年梳理公布集成化办理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分批次推出企业和个人集成化办理事项,实现高频事项集成化办理全覆盖;在2022年全州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好评率和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分别达到97%和100%的基础上,2023—2024年,分别提升至98%和100%、99%和100%。

在打造一流创新环境方面,提出,每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共50名以上;全州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分别达14家、17家、20家以上;全州园区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推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营商环境制度创新。实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营商环境引领示范。实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

在打造一流法治环境方面,提出,启动《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工作,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专题法治宣传和培训,并纳入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健全完善联合监管,重点完善智慧监管,实现州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监管全覆盖;全州合同案件审理天数一审原则上不超过180天、二审原则上不超过90天;全州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持续提高;2022年,加快破产案件审结工作;2023—2024年,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的破产案件180天内审结并持续压减时间;建立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形成解决多元纠纷综合联动制度。

在打造一流人文环境方面,提出:全州政商亲近度、政府诚信度、政策透明度、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逐年提高;全州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比例不低于85%并持续提升;2022—2024年全州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分别达62%、65%、68%以上;全州企业文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全面提升;推动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咨询”,目标政策精准及时推送、动态追踪绩效,单一政策平台升级为企业综合性服务平台。

《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5条保障措施,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扛实工作责任,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四是营造社会氛围,五是大力宣传推介。

三、主要特点

《三年行动计划》作为德宏州优化营商环境三年实现全面提升的攻坚计划,主要特点为:

紧紧围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打造一流“五大环境”建设,对标先进州市营商环境,并按国家和省的最新要求、最新标准动态调整。突出功能性环境建设,同时兼顾国家、省营商评价指标的优化提升。

重点突出目标导向,深化改革创新驱动。立足于全州一盘棋、一体化推进产业发展、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工作,直面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推动德宏营商环境由指标各自为政、牵头协调难向高位统筹、形成合力转变。

四、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紧扣全州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要求,体现德宏特色,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明确发展目标。与上级文件相比,我州出台《三年行动计划》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一是省级文件共5个方面35条具体措施,州级文件共5个方面29条具体措施,州级文件对部分任务进行整合,目前不涉及我州的任务已剔除。二是根据德宏州直部门机构设置的实际,部分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与省级文件不一致。三是政策实化具体,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全部实现目标量化、责任明确。比如:省级要求“全省市场主体数量年均增长11%以上”,州级文件将目标数具体到“2022年实有市场主体15.5万户,2023—2024年,市场主体分别达到17.6万户、19.5万户以上”,更加直观体现目标数量;省级文件未对不动产登记时间提出要求,州级文件提出“2022年,不动产一般登记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已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已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2023—2024年,持续压减办理时限”;将企业开办时间由省级文件要求1个工作日压缩到0.5个工作日以内;结合德宏州实际增加“2022年,全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年增速实际达到17.84%,2023—2024年,力争达到全省平均增速”这一重要指标。对多项指标提出了量化标准,任务更加具体,实操性更强,做到了以目标推动规划落实。

 [附件: 原文:德宏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