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盈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浏览量:6929    作者: 日期:2022/8/22

根据《中共盈江县委办公室 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盈江县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盈办发〔2019〕17号),现将盈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能职责情况公示如下:

一、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能职责(行政机构)主要负责政府自身建设、为民服务体系建设、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体系和网上服务大厅等工作,并对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管理。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规范、便捷”的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开展乡镇为民服务体系和公共资源交易的业务指导工作。

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能职责(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职责,按照“政府领导、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原则,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依规、阳光交易。负责县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收集、存储和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负责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

三、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主要职能职责(事业单位)主要接受委托或依据授权,承担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及其它公共资源交易代理业务;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县级政府项目采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集中代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业务。负责提供政府采购和出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

四、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主要职能职责(事业单位)㈠负责审批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通过中心咨询接件窗口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统一受理项目业主报件,负责推进投资项目并联核准及网上并联办理工作;㈡负责开展项目审批的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服务项目业主开展审批咨询、跟进指导及项目送审等服务工作,指导项目业主准备项目审批所需申报资料,协助项目业主制定项目报批工作方案;㈢开展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经业主委托,组织部门及其窗口从申报、受理、审查、审批、反馈等环节,开展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做好代办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㈣开展联动审批工作,对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由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联审协调有关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工作,根据不同阶段需要,组织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有关审批部门首席代表召开联审会议,明确审批程序、办理时限等要求,并形成联审会议纪要。充分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共同联动,简化前置,统一开展联合踏勘、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联合验收工作;㈤负责规范投资项目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建立“网络进驻为主、实体进驻为辅”的中介超市,加强对中介服务的监管;㈥指导全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应用,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㈦贯彻落实《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盈政发﹝2016﹞71号)。

办公地址:盈江县平原镇目瑙纵歌路11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692—8119127

负责人:唐国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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