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浏览量:4758    作者: 日期:2022/8/31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德宏州印发了《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德政办发〔202235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意义重大。德宏州依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按照“照单承接、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的原则,结合《德宏州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全面开展清单梳理,编制了《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德宏州清单)。德宏州清单经过州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政策措施影响范围

德宏州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实施层级涵盖州、县、乡三级。清单公布后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三、主要内容

《通知》的主要内容共有3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省级统筹、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全省范围内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提出3个方面9条措施。一是依法编制清单,包括编制公布清单、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加强有关清单衔接等3条措施。二是严格实施行政许可,包括依照清单实施许可、统一规范事项管理、清理整治变相许可等3条措施。三是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包括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厘清监管主体责任、完善监管规则标准等3条措施。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衔接、加强监督问责等3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四、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德宏州清单层级涵盖州、县、乡三级,包括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358项、承接云南省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4项。德宏州没有自行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一)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德宏州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358项)。在云南省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670项事项中,德宏州承接358项,涉及26个州直部门、18个中央和省驻德宏单位。其中:州级239项、县级230项、乡级5项(数据是包含的关系,不累加),中央和省驻德宏单位41项。德宏州不承接的事项共317项,包括:一是审批权限仅为省级实施的事项共304项;二是不涉及德宏州,仅部分地州行使的事项6项;三是因自然禀赋原因,德宏州不具备承接条件的事项7项。

(二)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事项4项。其中:州级4项、县级3项(数据是包含的关系,不累加)。

同时,此次清单编制,我们根据国家、省政府的要求,对历年来“放管服”改革地方自行下放事项“回头看”,进行认真甄别和规范,依法推进权力下放。

原文:https://www.dhyj.gov.cn/zwgl/Web/_F0_0_53L6BFOZE1119846FC034355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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