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符合条件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由双方向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女方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填报生育证申请表查验结婚证、身份证,乡(镇)级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手续。
2、符合条例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填报生育证申请表,经双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审查,结婚证、身份证、户口册,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生育手续。
3、在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本省公民,经户籍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出具婚育情况证明,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申请办理生育手续。
4、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十日。
一、农业人口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所需资料
夫妇双方身份证、户口册、结婚证、孩子出生证。
二、申办“奖优免补”程序
(一)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2、提供有关有效证件;
3、村级初审,签置意见,公章;
4、村级公示5天无异议;
5、报镇计生办审核,镇政府签署意见,公章;
6、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公示5天无异议;
7、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与申请人双方签订《终身生育》合同书;
8、报县计生局审批无误,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
9、由计生办转发申请人。
(二)申请一次性奖金程序
1、填写《一次性奖金申报表》;
2、村级初审,签署意见,公章;
3、村级公示5天无异议;
4、报镇计生办审核,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公章;
5、镇计生办公示5天无异议;
6、报县计生局审批无误后,转计生办入省“奖优免补”网申请。
(三)申请教育奖学金
1、填写《云南省免除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三费申报审批表》;
2、由独生子女所在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后,签署意见,公章;
3、镇计生办审查后报县计生局审批后转计生办入省“奖优免补”网申请。
(四)申请养老补助费程序
1、填写《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养老补助对象申报审批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2、《群众座谈记录表》;
3 《新增人口对象见面调查表》;
4、村级初审,签置意见,公章;
5、村级公示5天无异议;
6、报镇计生办审核,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公章;
7、镇计生办公示5天无异议;
8、报县计生局审批无误后,转计生办入省“奖优免补”网申请
(五)一次性奖励金、教育三费、养老补助费等兑现程序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镇计生办指定办理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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