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加强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逐步完成农村低保减量提标工作,确保农村低保减量提标和脱贫攻坚及小康进程相适应。到2018年全镇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据此,2017年,全镇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最高到2664元/年,减少农村低保对象1319人,于4月底完成调减对象为4114人。
二、工作安排
(一)提标工作安排。我镇根据2017年扶贫标准,统筹推进全镇农村低保提标工作,制定我镇农村低保低收入标准年人均收入2850元并报经镇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各村委会根据镇级制定的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以下两个原则,确定、公布本地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1、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2017年,我镇的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1932元/年最高到2664元/年。
2、做好保障标准与扶贫标准衔接,应于2017年4月底前,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本年度国家扶贫标准,提前实现“两线合一”目标。
(二)减量工作安排
1、逐步减少农村低保对象。2016年减量提标前享受对象7417人,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119人,农村低保对象超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3298人,根据州、县要求,2016年我镇应减少60%的农村低保对象1979人,2017年应减少40%的农村低保对象1319人。具体测算情况详见附表。本实施方案从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各村应在4月底前,在全面核查分类农村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完成减量工作任务。
2、严格执行低保政策。各村的减量情况,由镇结合各村委会脱贫摘帽时间和实际情况确定,年底实际减少农村低保对象总数应和计划减少数基本一致。在低保对象减量过程中,应重点减少以下两类对象:一是以扶贫办提供的数据为依据,已实现脱贫的低保对象要经复核后据实按程序首先退保。二是在动态核查及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
(三)提高补助水平安排。今后,农村低保要进一步提升公平性、凸显差异性,坚持分类管理、分类施策,保障重点,加大精准施保工作力度,进一步聚焦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缺乏自我发展能力的困难群众。各村要严格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难的极困家庭列为重点保障户(A类);将因年老、残疾、患重特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比较困难家庭列为基本保障户(B类);除A、B类外,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一般困难家庭列为一般保障户(C类)。
“十三五”期间,要重点向A类和B类低保对象倾斜,逐步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于C类低保对象应以扶贫帮扶和就业扶持为主,鼓励其通过发展产业、自主就业和扶持就业,逐步退出或缩小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对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造成暂时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应主要通过临时救助和“救急难”进行救助。随着保障标准的提高,A类、B类和C类对象将相应逐年提高补助水平。
三、方法步骤
此次减量提标工作时间:2017年3月至4月,共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前)。镇政府按照县局的要求,完成动员部署等相关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0日至4月20日)。各村按照镇政府的要求,加强与扶贫工作队、镇残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认真做好农村低保对象的复查复核确定,民政兜底对象部分必须全户纳入民政低保兜底。严禁平分低保,严格按照“按户施保”、“应保尽保”。
(三)督查阶段(4月20日至4月25日)。县对镇,镇对各村委会组织开展全面督查;镇政府要将减量提标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并对发现的问题要研究提出处理意见,逐项督促整改落实。
(四)健全完善阶段(4月25日至4月30日)。通过督查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深入分析,探索和总结新的思路和方法措施,确保农村低保减量提标工作圆满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有效实施。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减量提标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过问,确保此项工作按质按量完成。要加强与扶贫、残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协调机制,实现基础数据共享,共同做好低保对象的复查复核;各村委会务必按照镇民政办指导,确保各地正确组织实施好减量提标工作;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因地制宜地广泛做好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的宣传解答,为农村低保减量提标营造良好氛围。
(二)认真做好核查工作。农村低保对象退保要做到有计划、有措施,确保结果公开、公正、公平。各乡镇要认真核查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根据住房、工商、车管、人社、公积金、银行等部门查询到的信息,结合入户调查的结果,及时向退保对象出具有说服力的书面通知,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避免引起群体上访等事件的发生。
(三)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各村委会要严格执行农村低保政策,切实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全面理清分类农村低保对象,做到对象精准、阳光透明。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对违规施保、违规操作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四是要加大动态管理工作力度,坚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形成公平、阳光、精准、规范的经常性低保工作局面,切实发挥好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附表
2017年盏西镇农村低保减量测算表
|
地 区 |
实际保障人数(2016年底) |
贫困对象人数(2015年底) |
低保对象多于贫困对象的人数 |
多出部分减少系数 |
多出部分减少人数 |
|
关上村 |
1445 |
613 |
832 |
40% |
333 |
|
团坡村 |
902 |
667 |
235 |
40% |
94 |
|
姐坎村 |
1320 |
516 |
804 |
40% |
322 |
|
双龙村 |
1166 |
465 |
701 |
40% |
280 |
|
松坡村 |
1090 |
553 |
537 |
40% |
215 |
|
普关村 |
514 |
459 |
55 |
40% |
22 |
|
合作村 |
604 |
548 |
56 |
40% |
22 |
|
邦朗村 |
376 |
298 |
78 |
40% |
31 |
|
|
|
|
|
|
|
|
合 计 |
7417 |
4119 |
3298 |
40% |
1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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