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盏西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盏西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2067    作者: 日期:2017/6/12

各村委会、镇直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全镇殡葬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全镇殡葬改革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盏西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沙晓舟    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以兴    党委副书记、镇长

排金华    镇人大主席

  员:闫信广    党委副书记

程奕松    综治维稳政法副书记、副镇长

邹高萍    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周子文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刀琴威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余生发    党委委员、副镇长

孟必庆    副镇长

赵永林    司法所所长

      党政办主任

景智鹏    文化站站长

      林业站站长

排枭林    脱贫办干部

金清祥    综治办主任

孟卫疆    村建环卫办主任

徐有俊    民政办主任

      国土资源所干部

冯建文    团委书记、老龄专干

刀琳威    妇联专干

八个村委会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徐有俊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组成,负责处理殡葬改革工作的具体事宜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8955030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镇政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全镇殡葬改革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组织委员:教育党员干部带头简办丧事,做好亲友和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共同遵守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对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工作中的表现实施检查、监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老龄办:充分发挥老干部的作用,宣传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倡导移风易俗,教育和引导老干部支持、执行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推动殡葬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宣传委员: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引导各族人民树立科学文明的殡葬观念;将殡葬改革列入美丽乡村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范畴,并作为评比文明社区  文明单位的重要指标;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民政办:负责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及殡葬事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盏西派出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利用殡葬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骗取财物、暴力阻挠殡葬执法的行为;对非正常死亡的尸体和无名尸体及时做出死亡鉴定,并通知殡仪馆接送火化;对交通事故中造成死亡的,凭遗体处理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将殡葬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纳入普法教育内容;参与殡葬执法,对纠纷进行调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国土所:依法制止和查处非法占用土地或耕地建坟、非法买卖土地建坟等行为;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村建环卫办: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规划建设殡葬服务设施的行为;加强对治丧环境的管理,制止沿街、沿路乱设灵堂、抛洒冥币和燃放鞭炮等扰民行为;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林业站:负责森林植被和生态环境保护,并对滥用林地进行乱埋乱葬的违法行为责令纠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文化站:大力宣传国家殡葬管理法规和政策,引导广大市民树立科学文明的殡葬理念;配合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及时报道殡葬改革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对殡葬改革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工会:负责动员广大工人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团委:负责动员广大青年团员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妇联:负责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直单位各村委会结合实际尽快调整充实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1名工作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基本情况于2017415日前报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后,若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动的,由新任职务人员自行替换,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盏西镇委员会  

                      盏西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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