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直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全镇殡葬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全镇殡葬改革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盏西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沙晓舟 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以兴 党委副书记、镇长
排金华 镇人大主席
成 员:闫信广 党委副书记
程奕松 综治维稳政法副书记、副镇长
邹高萍 纪委书记
蔡 磊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周子文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段 江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刀琴威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余生发 党委委员、副镇长
孟必庆 副镇长
赵永林 司法所所长
许 露 党政办主任
景智鹏 文化站站长
董 三 林业站站长
排枭林 脱贫办干部
金清祥 综治办主任
孟卫疆 村建环卫办主任
徐有俊 民政办主任
李 平 国土资源所干部
冯建文 团委书记、老龄专干
刀琳威 妇联专干
八个村委会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徐有俊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组成,负责处理殡葬改革工作的具体事宜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8955030。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镇政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全镇殡葬改革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组织委员:教育党员干部带头简办丧事,做好亲友和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共同遵守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对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工作中的表现实施检查、监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老龄办:充分发挥老干部的作用,宣传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倡导移风易俗,教育和引导老干部支持、执行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推动殡葬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宣传委员: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引导各族人民树立科学文明的殡葬观念;将殡葬改革列入“美丽乡村”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范畴,并作为评比“文明社区” “文明单位”的重要指标;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民政办:负责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及殡葬事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盏西派出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利用殡葬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骗取财物、暴力阻挠殡葬执法的行为;对非正常死亡的尸体和无名尸体及时做出死亡鉴定,并通知殡仪馆接送火化;对交通事故中造成死亡的,凭遗体处理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将殡葬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纳入普法教育内容;参与殡葬执法,对纠纷进行调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国土所:依法制止和查处非法占用土地或耕地建坟、非法买卖土地建坟等行为;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村建环卫办: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规划建设殡葬服务设施的行为;加强对治丧环境的管理,制止沿街、沿路乱设灵堂、抛洒冥币和燃放鞭炮等扰民行为;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林业站:负责森林植被和生态环境保护,并对滥用林地进行乱埋乱葬的违法行为责令纠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文化站:大力宣传国家殡葬管理法规和政策,引导广大市民树立科学文明的殡葬理念;配合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及时报道殡葬改革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对殡葬改革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工会:负责动员广大工人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团委:负责动员广大青年团员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妇联:负责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直单位各村委会结合实际尽快调整充实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1名工作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基本情况于2017年4月15日前报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后,若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动的,由新任职务人员自行替换,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盏西镇委员会
盏西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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