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盏西镇人民政府

致盈江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一封信

浏览量:1991    作者: 日期:2020/12/3

致盈江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一封信


盈江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5号)通知精神,2020年对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补助政策做了调整,原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不再执行(注:停止执行时间2020年6月)。调整后的奖补政策为:

(一)补贴对象:2020年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

(二)补贴标准:省外务工的每人不超过1000元;县外省内务工的每人不超过500元。每年不超过1次。

(三)申报程序:

1. 申请。务工人员向村委会提出申请。需提交材料:3个月以上外出务工收入证明、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务工人员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农商行)。

2. 初审。由村委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提交乡镇复核。

3. 复核。乡镇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符合条件的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4. 拨付。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奖补资金直接兑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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