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盏西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盏西镇关于对民生权益保护
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督察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站所:
现将《盏西镇关于对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督察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盏西镇委员会
2021年3月19日
中共盏西镇委员会关于对民生权益保护
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督察
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
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组于2020年12月7日至11日,对德宏州进行了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地督察。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督察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的通知》、中共德宏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对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督察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以及中共盈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对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督察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盏西镇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为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深入整改,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将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深刻认识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二、共性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对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需进一步加强。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对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群众诉求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回应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措施:全镇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老年人、妇女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基层领导干部要提高对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积极与县级各部门联系,排查相关问题。及时解决、回应群众民生问题的诉求。
责任单位:各站所、各村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关于“主体责任需要进一步压紧压实。有的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对老年人、妇女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各站所、各村委会、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推动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好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镇老体协、镇妇联、司法所,各村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方面
3.关于“养老服务社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养老基础设施不够、养老服务中心功能不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滞后、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匮乏、基层养老机构服务能力薄弱”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和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参与,不断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善服务设施和条件,完善服务项目和内容,加大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民政办、财政所、社保中心、镇老体协,各村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关于“农村老年人权益保护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虽已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体系,但养老保障总体水平相对较低,尤其是城乡之间的差别仍然较大”的问题。
整改措施: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逐步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范围。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和法律援助等制度,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宣传力度,增强敬老爱老助老的法治观念。保障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积极为农村低收入、高龄、独居、残疾、失能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和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
责任单位:民政办、社保中心、司法所、社保中心,各村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关于“保障能力亟待加强。部分地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强,土地、税收、金融、保险、财政等政策保障有待进一步整合。需要进一步加强经费投入与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养老管理机构”的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科学布局养老院、老年护理院等养老设施。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重点为特困老年人、低收入老年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鼓励民间资本运营公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
责任单位:民政办、镇老体协、各村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方面
6.关于“平等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有的地区存在离异、丧偶妇女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无法得到及时有效落实现象,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离婚妇女在财产分割、子女监护抚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措施:完善保护农村妇女土地及林业承包权利的政策、清除废除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损害妇女土地及林业承包权益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资产承包租赁出让、承包租赁合同管理等制度,确保妇女平等享有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教育,加强部门合作,完善家庭暴力预防、制止、救助一体化工作机制。维护妇女在司法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法为妇女提供司法救助,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责任单位:镇妇联、盏西法庭、司法所、各村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7. 关于“女性就业性别歧视现象仍然存在。个别用人单位对女性就业仍然存在人为设置障碍的情况,个别企业还存在不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随意加班加点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依法查处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市场中的性别歧视行为。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妇女就业。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女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将女职工劳动保护作为劳动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重点内容,依法查处侵犯女职工权益案件。
责任单位:社保中心、镇妇联、各村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8.关于“妇女维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地方妇联的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职责不熟悉,有的地方部门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较为薄弱,面对各类侵权行为忍气吞声,不敢反抗,不懂反抗”的问题。
整改措施:深化妇联组织建设改革,建设充满活力的妇联工作队伍,持续推动妇联组织作风建设。将保障妇女权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普法规划,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面向广大妇女开展专项普法活动,提高妇女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单位:镇妇联、司法所、盏西法庭、各村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
9.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发挥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各地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已建成投入使用,但部分未严格按照省司法厅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开展建设,存在设置要素不齐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以及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人民群众所需的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到建成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司法所、盏西法庭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0.关于“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受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影响,部分地区法律服务队伍存在法律服务人才匮乏,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大部分地方律师万人占数比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公证体制改革后事业编制公证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提升还需较长时间”的问题。
整改措施: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结构,稳步增加律师、公证员、仲裁员、法律援助人员数量,加快发展壮大政府法律顾问队伍,有序发展壮大公证员队伍,积极发展壮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
责任单位:司法所、盏西法庭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1.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基层党委、政府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视、支持不够,认为公共法律服务只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没有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机制尚未建立”的问题。
整改措施: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同频共振、协调发展。要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常态机制。
责任单位:盏西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2.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一些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还不了解,遇到法律问题后不知道如何寻求法律帮助”的问题。
整改措施: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宣传活动。在实现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基础上,广泛宣传推广“12348”热线平台、“12348”云南法律服务网和微信公众号,完善全业务、全时空自助式服务,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实效。
责任单位:司法所、盏西法庭、各村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五)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责任落实方面
13.关于“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需要进一步加强。少数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水平还有差距,对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督导检查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升其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对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及保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
责任单位:盏西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4.关于“总结先进经验、选树先进典型还不足。有的地方对公共法律体系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奖励不够、宣传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综合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和创建活动,及时总结、典型引领,宣传表扬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推广基层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责任单位:司法所、宣传办、各村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5.关于“‘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需要进一步落实。有的地方对涉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普法工作不够深入,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的精准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重点加强涉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落实执法司法机关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培育以案释法的普法品牌,把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
责任单位:盏西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涉及德宏州个性问题的整改措施
1.关于“社区养老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没有配备老年人需要的基本健身器具。主要依靠养老互助站开展工作,无法满足社区、村居家养老人员的不同服务需求”的问题。
整改措施:推进公共设施和老年人居住区设施无障碍设计、建设和改造,推进街道、社区“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节能宜居改造。积极整合闲置的学校、办公用房、医疗场所以及民房等资源,推进农村小型互助式养老机构和老年活动场所建设。组织人员定期上门巡访独居、空巢、失能老年人家庭,鼓励老年人参加邻里互助养老。
责任单位:民政办、镇老体协、各村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关于“农村养老院入住率低,功能不配套。部分农村养老院厕所和老年人床头没有安装呼叫设置,厨房建设也基本不达标,陇川县有2个敬老院还在用柴火做饭”的问题。
整改措施:推动农村老年人供养服务机构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达标升级,切实保障农村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认真落实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科学布局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设施。加强对养老机构等涉老场所和服务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管。
责任单位:民政办、镇老体协、各村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关于“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匮乏,缺乏营养指导、康复保健、心理咨询等涉老专业技术人员”的问题。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积极发展面向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各类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加强养老机构护理人员专业培训。
责任单位:社保中心、民政办、镇老体协、各村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关于“妇女权益保障制度有待完善。部分村规民约受民族风俗影响,有歧视女性的条款,少数农村家长受读书无用论影响,还存在女童辍学现象”问题。
整改措施: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保障妇女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有歧视妇女或损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内容。多形式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保证农村女童接受学前教育,对贫困家庭女童和残疾女童给予资助。改善办学条件,完善资助政策,开展双语教学,保证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适龄女童接受义务教育。
责任单位:民政办、镇妇联、各村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关于“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县执业律师人数少,不能充分满足全县的法律服务需求”的问题。
整改措施: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结构,稳步增加律师数量,加快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律师资源不足的,适需发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要面向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责任单位:司法所、盏西法庭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6.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县市还存在挪用中央及省下拨的法律援助专项经费情况”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做好公益性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参与重大事件处置、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的必要经费保障。合理分配使用中央、省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法律援助工作正常运转。
责任单位:财政所、司法所、盏西法庭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各站所、各村委会要对照督察所提出的问题,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能,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对于整改态度不积极、措施不力的,将根据情况采取通报、约谈等形式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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