盏西镇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盏西镇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搞好地震应急工作,使全镇各村委会、各单位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工作快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盈江县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机构体系
地震灾害临震发布以后或发生破坏性地震灾害时,由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地震应急工作,并成立盏西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兼任,领导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工作,镇长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指挥部下设一个应急办公室,七个应急处置工作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村组工作组(镇领导)、通讯联络组、交通运输组、供水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防疫组、治安保卫组。
(一)应急处置办公室主要职责
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主任由镇长兼任,成员为镇党政办公室人员组成。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镇指挥部报告;
2.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3.组织震后隐患排查,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村组工作组主要职责
1.安排与组织人员避震、撤离、疏散,落实避难场所或场地;
2.开展自救互救行动,伤员救护;
3.现场信息采集(摄像、录拍)及协助灾情调查、统计、上报;
4.现场指导处置,与镇指挥部联络、传达处置指令;
5.生命线工程与设施抢修,次生灾害的处置,房屋排危加固;
6.接受援助,救灾资金、物资和物品分配,落实灾民食宿安排,协助善后救济、赔偿等核实工作;
7.地震知识宣传。
(三)通讯联络组主要职责
通讯联络组办公室设在镇电信所,组长由镇电信所所长担任。
1.在应急准备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四)交通运输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组组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由交警四中队工作人员组成。
1.在应急准备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3.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五)供水、供电保障组主要职责
供水供电保障组办公室设在镇供电所,组长由镇供电所所长担任,副组长由水管所所长担任。
1.在应急准备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2.地震发生后,供电站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3.在应急准备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水源进行检修、加固;
4.地震发生后,水管所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水源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水。
(六)生活物资保障组主要职责
生活物资供应组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组长由镇财政所所长担任,成员由镇民政助理员、各村党支部书记组成。
1.在应急准备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镇上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5.在应急准备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6.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7.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七)医疗救护防疫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防疫组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组长由镇卫生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防疫专干担任。
1.在应急准备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2.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3.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八)治安保卫组主要职责
治安保卫组办公室设在派出所,组长由镇分管政法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武装部长及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民兵连长、镇司法所干部、综治办干部、派出所民警组成。
1.在应急准备期间或破坏性地震灾害时,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2.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3.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5.在应急准备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6.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7.加强灾区道路交通管制。
二、应急响应与救援工作
(一)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
1.各挂村镇领导向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震后在半小时内必须向镇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镇办公室汇报灾情,镇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县指挥部汇报灾情。
2.各挂村镇领导负责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安置群众生活,寻找安全区,组织民兵巡逻,对伤员采取临时救护措施。
3.各挂村镇领导根据灾情具体情况及时向镇指挥部提出救援需求。
(二)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的地震,或者发生大于6.5级地震的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镇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
1.各挂村镇领导向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震后在半小时内必须向镇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镇办公室汇报灾情,镇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县指挥部汇报灾情。
2.各挂村镇领导负责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安置群众生活,寻找安全区,组织民兵巡逻排险,对伤员采取临时救护措施。
3.各挂村镇领导根据灾情具体情况及时向镇指挥部提出救援需求
4.配合省州县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当好灾评现场评估向导,提供第一手地震灾害损坏的房屋、生命线工程、基础设施、森林植被的图片资料。
三、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四、震后72小时应急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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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 |
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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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发生十分钟内 |
避震、疏散、信息上报 |
脱离危险,各工作组人员到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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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半小时 |
启动应急预案、召开紧急部署会议,边部署边行动。党委坐镇,政府分头指挥。 |
开展先期处置、排险、救人、调查灾情上报,了解上级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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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1小时 |
继续开展救援;开设指挥部;启动避难场所,开辟救灾通道;维稳;组织开展医疗救治,组织紧急物资调运。 |
救人、排险、上报灾情,安抚群众,重点目标警戒,分析了解紧急救灾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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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4小时 |
组织重伤人员转移治疗,了解重要救援、救助目标的具体情况,为专业救援队的救援工作提供相关支援。 |
组织工作组,开展进村到户的救助,灾区危险源、次生灾害排查,组织,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并进行相关宣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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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6小时 |
召开抗震救灾会议,汇集情况,调整部署,继续组织救援、抢险 |
组织选定领导视察慰问点,准备灾情汇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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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8小时 |
根据上级部门指挥的要求,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的汇报会,落实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加强与专业救援队的联络。 |
配合上级指挥工作,全力组织力量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组织力量对支援力量进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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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12小时 |
组织部门对罹难人员进行鉴别登记、掩埋,开展防疫,加强灾区社会的维稳。 |
加强突发事件处置,根据灾情,调整应急救援和抗震救工作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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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24小时 |
加强重症伤员的转移,进一步核查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合理开展救灾物资的调运、配置。 |
慰问伤员和重灾群众。动员受灾群众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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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48小时 |
开展对各救援队的慰问,与地震部门共同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追踪救援、排险工作情况。 |
深入重灾区查看抗震救灾情况,全面部署恢复基础设施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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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72小时 |
全面组织开展对应急救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宣传。加强防疫工作。拟定救援工作结束计划。 |
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全面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救援工作结束的社会维稳。转入灾后重建。 |
五、其他事项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3年,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更换人员自动接替。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盏西镇地震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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