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盏西镇人民政府

盏西镇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2-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发放方案

浏览量:2338    作者: 日期:2023/6/9

盏西镇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2-2023年       冬春救助资金)分配发放方案

为扎实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自然灾害统计调查制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修订稿)、《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现将盏西镇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2-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发放方案制定如下:

救灾资金发放严格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需救助人员实行分类排队,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1. 重点救助。具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和严重损坏、农作物全部绝收、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大伤病情况之一,导致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给予重点救助。按照每人不低于500元的标准进行救助,救助资金最高600/;根据实际困难发放救灾衣被。

2.部分救助。具有因灾造成住房损坏、农作物部分绝收、家庭成员出现较大伤病情况之一,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给予部分救助,按照每人不低于300元的标准进行救助救助资金最高490/人,救助标准300-490/人;视情况发放救灾衣被。

3.酌情救助。因灾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根据受灾群众家庭困难程度等因素,给予酌情救助。按照每人不低于150元的标准进行救助救助资金最高290/人,救助标准150-290/;酌情发放救灾衣被。目前我镇接收到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2-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6.81万元,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采取发放现金的方式(人均不低于150元的标准)救助,分配统计如下:

资金分配发放统计表

序号

行政村

户数

人数

金额(元)

1

关上村

24

108

19869.00

2

合作村

    3

10

2327.00

3

姐罕村

3

13

2327.00

4

普关村

1

6

1074.00

5

双龙村

3

14

2506.00

6

松坡村

18

84

15295.00

7

团坡村

31

138

24702.00

合计

83

373

68100.00

 [附件: 2022-2023年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名册] ] 

                                盏西镇人民政府

2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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