盏西镇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2-2023年 冬春救助资金)分配发放方案
为扎实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自然灾害统计调查制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修订稿)、《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现将盏西镇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2-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发放方案制定如下:
救灾资金发放严格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需救助人员实行分类排队,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1. 重点救助。具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和严重损坏、农作物全部绝收、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大伤病情况之一,导致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给予重点救助。按照每人不低于500元的标准进行救助,救助资金最高600元/人;根据实际困难发放救灾衣被。
2.部分救助。具有因灾造成住房损坏、农作物部分绝收、家庭成员出现较大伤病情况之一,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给予部分救助,按照每人不低于300元的标准进行救助,救助资金最高490元/人,救助标准300-490元/人;视情况发放救灾衣被。
3.酌情救助。因灾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根据受灾群众家庭困难程度等因素,给予酌情救助。按照每人不低于150元的标准进行救助,救助资金最高290元/人,救助标准150-290元/人;酌情发放救灾衣被。目前我镇接收到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2-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6.81万元,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采取发放现金的方式(人均不低于150元的标准)救助,分配统计如下:
资金分配发放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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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村 |
户数 |
人数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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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上村 |
24 |
108 |
1986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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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作村 |
3 |
10 |
23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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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姐罕村 |
3 |
13 |
23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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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普关村 |
1 |
6 |
10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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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双龙村 |
3 |
14 |
25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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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松坡村 |
18 |
84 |
152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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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团坡村 |
31 |
138 |
247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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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3 |
373 |
68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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盏西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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