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安建成“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全省98%的户籍管理业务实现“一网办”;累计建成233个居民身份证自助服务网点,实现全省129个县(市、区)全覆盖,202项“最多跑一次”承诺事项全面落实到位,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在原来的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基础上,增加了“异地办理、自助办理、掌上办理、委托代办、跨省通办”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办理模式。
一、公安机关办理
公民首次申领身份证,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公民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采集照片、指纹等信息后等待发证。
身份证因到期、丢失、损坏等原因可申请换领、补领。
二、临时身份证办理
公民办理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常住户口登记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我省已实现本省户籍居民临时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
三、异地办理
云南省公安厅自2016年9月1日起,全面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
目前,全面受理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人员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
四、自助办理
云南公安在全省范围内建成了公安户政自助便民服务超市,本省户籍群众可在自助办证机上自助照相办理身份证补(换)领业务,部分地区推出24小时自助服务。
五、绿色通道办理
云南公安开通居民身份证办理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群众实行优先办理、上门办理、送证上门等服务。
对急需用证的群众(中高考学生、职业资格考试、企业经营者或集体用工企业)开通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的“绿色通道”,并且还可将身份证邮寄到指定地点。(注:“绿色通道”证件只能通过人工窗口申请)。
六、委托代办
疫情期间,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无法回国人员,可委托国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代为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业务。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人(委托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中国护照资料页复印件、所在国签证页复印件、委托人持委托书及本人护照资料页合影的图像信息、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七、掌上办理
云南公安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实现手机客户端补(换)领居民身份证。通过手机客户端“一部手机办事通”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仅限身份证遗失补领或损坏换领两种情况,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办人户籍所在地限云南省内;
2、上一次办理含有有效指纹信息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须是通过人工窗口或自助机办理,且距今不超过两年。
温馨提示:如上一次已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业务平台网上申领居民身份证成功,再次办理只能通过人工窗口或自助机办理。
八、跨省通办
2022年10月21日起,按照公安部部署,云南省公安机关全面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省外来滇群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回户籍地,可在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就近办理。
遵循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确定昆明市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单位,昆明市辖区所有派出所均可受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
下一步,云南省公安机关将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
据悉,云南省“一门通办”改革试点设立130个公安政务服务分中心、1530个综合窗口,办理公安业务650余万件,建成233个自助受理点,服务群众457万人次。
开设补换牌证业务邮政网点486个、代办业务19.8万笔。公安政务服务除涉密事项外,99.31%的事项实现网上可办,100%的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62.36%的事项即来即办,全程网办率63.66%,电子材料占比45.31%,办结时限压缩率71.59%。
目前,初步形成“以政务服务中心为基础、以综合服务窗口为支撑、以自助便民超市和警企合作为延伸,以网上办为依托”的公安业务全覆盖、全天候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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