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3005314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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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盈江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盈江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和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和组织实施老年人、孤儿集中供养的责任。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督促指导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制定相关具体措施细则。指导和监督全县社会救助经费的使用;申报、发放社会救助经费。制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福利事业单位的工作;负责社区服务工作,建立和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政策并监督实施;对城乡社会福利生产进行宏观管理。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全县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拟订我县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消、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负责我县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负责我县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负责我县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审核,推广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指导全县的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监督社会组织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负责社会组织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管理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改革和殡葬改革,负责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盈江县民政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地名区划股、慈善和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殡葬管理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2、坚持“求真务实,政策导向”,社会体制管理创新步上新台阶。
3、坚持“统筹兼顾,共同提升”,全力做好专项社会事务工作。
4、坚持“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确保殡葬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5、坚持“夯实基础,创先争优”,积极推进民政为民服务设施建设。
6、坚持“依法行政、优化服务”,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盈江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盈江县民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民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9,59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98.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7577.99万元对比增加2020.91万元,增长26.67%。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上级指标文件增加边民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低保对象提高标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民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9,79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4.75万元,占总支出的12.51%;项目支出8,565.56万元,占总支出的87.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3596.2万元对比减少3805.89万元,下降27.99%。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抚恤、退役安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高龄补助等资金支出划转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局;项目建设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民政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4.75万元。与上年9883.17万元对比减少8658.58万元,下降87.61%,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根据指标文件将对个人家庭补助列入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核算,本年度根据指标文件列入项目核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41%。人均占用公用经费1.2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民政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65.56万元。与上年3713.03万元对比增加4852.69万元,增长130.69%,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上级下达指标,增加城乡低保、边民补助等项目资金量,按预算管理要求规范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救助资金整合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7〕2号)等文件规定。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困难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农村改革与发展。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0.3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1%、商品和服务支出128.1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008.91万元占项目支出93.5%、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5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82%、资本性支出272.1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37.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2%。与上年13216.33万元对比减少3678.77万元,下降27.84%,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抚恤、退役安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高龄补助等资金支出划转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局;项目建设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支付县民政局2017年度综合考核奖励资金(盈财预〔2018〕2685号下达州补民政局2017年度综合考核奖励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2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73%。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各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按相关规定缴纳单位部分工伤保险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36.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75.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预算的12.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9.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19.6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以“节俭”为目标,坚决制止奢侈浪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08万元,下降70.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7万元,下降78.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万元,下降47.7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以“节俭”为目标,坚决制止奢侈浪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万元,占53.99%;公务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占46.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相关部门到单位开展调研指导社会救助业务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盈江县民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2.05万元,下降74.85%,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以“节俭”为目标,保障机构正常运行。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开展社会救助等相关工作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8.01万元、水费0.42万元、电费0.51万元、邮电费3.83万元、差旅费4.5万元、会议费0.79万元、业务培训费1.02万元、公务接待费0.52万元、劳务费(建设项目前期费)6.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09万元、工会经费2.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盈江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11636.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12.8万元,固定资产6252.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291.24万元,无形资产580.4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0.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57.5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38.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912.4万元,无形资产减少46.72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1项,账面原值63.6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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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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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本年度我单位已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公共基础设施: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而控制的,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一个有形资产系统或网络的组成部分。
(2)具有特定用途。
(3)一般不可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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