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

关于2018年12月3日-12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浏览量:11938    作者: 日期:2018/1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3日—12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692-8186441、8119112(政务服务大厅)

传真:0692-8186441

通讯地址:盈江县象城路下段勐腊派出所对面,永胜居委会旁,县交通局隔壁。

邮编:679300

盈江县环境保护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盈江县金德林红木家具厂年产3000套红木家具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盈江县太平镇弄盏村小庙房旁

建设单位

盈江县金德林红木家具厂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项目概况

盈江县金德林红木家具厂年产3000套红木家具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盈江县太平镇弄盏村小庙房旁,地理中心坐标东经97°52'55.89"、北纬24°41'20.47";项目南侧紧邻S318省道。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735.5m2,投资500万,建设红木家具加工生产车间、设备,配套建设仓库、办公室、停车场等附属设施;生产规模为年产3000套红木家具。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4.06万元,占总投资的4.812%。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盈江县金德林红木家具厂年产3000套红木家具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08年建设投产,经现场调查核实,至项目评价时,项目建设内容如生产车间、配套工程和辅助工程等建筑工程施工已结束并正常运行。项目需要新增食堂的油水分离器、喷漆房废气净化装置;总的来说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方式简单,无大型机器设备和大量“三废”产生。

2.运营期环境影响结论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系统,区域雨水经厂内的雨水沟,外排至周边水体。

本环评要求企业在2个厨房污水出水口各增设1个油水分离器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化粪池定期委托附近村民清掏做农肥,不外排。项目区办公生活区所产生污水经过化粪池发酵后,定期委托附近村民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生产车间洒水用水,自然蒸发;水浴除尘设备废水统一收集后,委托附近村民清运至林地做肥料浇灌,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

废气:项目在木材过程中,生产车间粉尘共4套布袋式移动吸尘器(每套除尘设备3根集气管)以及砂光机专用3个集气管及降尘室;采取及时清扫、洒水降尘等措施,经过大气预测分析,无组织粉尘厂界处浓度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故无组织粉尘厂界可达标排放。

油漆废气采取“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方式,喷漆房油漆废气经风机引至处理装置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经过净化吸附处理后,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苯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5kg/h;二甲苯7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排气筒高15m),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锅炉烟气经引风机引入锅炉旁的水浴除尘装置(已有)处理后(除尘效率约为92%)再经一套旋风除尘器(新增除尘效率约为88%)处理后,经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锅炉废气经处理后,各种污染物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在用锅炉排放限值,烟尘80 ≤mg/m3;SO2≤400 mg/m3;NOx≤400 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经过类比同类企业及本项目实际生产的情况,通过车间通风、自然扩散,合理安排化粪池清掏时间,保持卫浴间卫生清洁,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厂界异味浓度可以达到恶臭污染物厂界浓度20的限值,经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食堂油烟采用1套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由项目厨房的专用烟道排放,油烟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排放限值的要求。

项目区汽车尾气经自然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项目仅在白天进行生产,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并对设备采用软连接、减震垫、车间隔声、厂房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昼间《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限值,对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固废:项目生产固废角料和木屑、粉尘,集中收集后,部分作为厂区内锅炉燃料使用;剩余部分定期外售周边石灰厂、砖厂等作物燃料使用;炉渣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作为农家肥使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食堂泔水企业采用塑料桶分类收集后,由养殖户作为养殖饲料回收利用,不外排;化粪池污泥定期由附近的村民进行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废油漆桶和废胶粘剂桶,由生产厂家回收;油漆废气治理设施产生失效的废活性炭、过滤棉,油漆渣统一收集后提交给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处理,处置率为100%。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运营期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

①生产车间粉尘共设置4套布袋式移动吸尘器(每套除尘设备配备3根集气管)以及砂光机专用3根集气管及降尘室,粉尘经净化后直接排放至车间中,系统总风量为21000m3/h,粉尘的收集效率为96%,经过除尘器处理项目外排粉尘可达标排放。

②企业应有专人定期维护吸尘装置,确保其安全运行;并进行及时清扫收集车间沉降的粉尘,根据生产情况对车间进行洒水降尘,以减少粉尘对厂区以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在源头上降低粉尘对环境的影响;企业应对工人进行必要的保护,给其佩戴口罩或防毒面具。

③喷漆房油漆废气环评建议企业采取“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方式,通过风机引至处理装置吸附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整套油漆废气处理装置净化效率按90%计。

④食堂内安装一套油烟净化设施,净化效率达60%,经过净化处理后的烟气经过专用烟道排放。

⑤锅炉烟气经引风机引入锅炉旁的水浴除尘装置(已有)处理后(除尘效率约为92%)再经一套旋风除尘器(新增除尘效率约为88%)处理后,经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⑥项目需加强生产车间通风,保持卫生间清洁,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合理安排化粪池清掏时间可有效减轻异味对项目区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⑦项目需加强管理,定期对除尘、喷漆废气处理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及时更换破损设备和零部件;环保设备出现问题时,必须立即停产进行检修,待环保设备恢复正常后方能进行生产。

2)废水防治

①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系统,区域雨水经厂内的雨水沟,直接外排至周边水体。

②项目区2个厨房污水出水口各增设1个油水分离器,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聘任或非常处理,化粪池定期委托附近村民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③项目办公生活区所产生污水经过化粪池发酵后,定期委托附近村民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④车间降尘用水,自然蒸发;锅炉烟气水浴除尘装置用水统一收集后,委托附近村民清运至林地浇灌;锅炉供热用水全部蒸发损耗,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

3)噪声防治

①建议企业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以避免设备不正常工作而产生较大的噪声污染。

②合理布置噪声源,高噪声设备已布置于远离敏感点的北侧,以减轻对厂界外的声环境影响;

③对于高噪声设备的操作工人,采取轮换制,并发放耳塞等劳保防护,减小对工人的影对声源设备所在地,在不影响工艺流程、生产操作的前提下,可安装消声器、隔声屏障等;

④在项目边界处种植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于一体的绿化隔离带,使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⑤夜间22时至次日8时禁止生产,如厂家因特殊情况需要夜间加班生产,则

必须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生产;另外,每日12:00-14:00尽可能避免使用高噪声设备,以免影响周围工人的午休。

⑥进出厂的车辆可以设置禁鸣标志进行控制,采取禁止鸣笛、限制车速、控制载重量等措施减轻运输噪声影响。

⑦若出现扰民现场,必须停止高噪声设备的运行,积极配合解决好纠纷问题。

4)固体废物

①本项目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废木材边角料和木屑,集中收集后,部分作为厂区内锅炉燃料使用;剩余部分定期外售周边石灰厂、砖厂等作物燃料使用。

②木工加工区布袋式移动吸尘器回收的粉尘,同木屑、边角料统一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周边石灰厂、砖厂等作物燃料使用。

③锅炉炉渣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作为农家肥使用。

④生活垃圾通过集中收集后,能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其余无法回收部分生活垃圾,如包装废料、白色垃圾等,清运至近垃圾收集点,最后由环卫清运处置。食堂泔水企业采用塑料桶分类收集后,由养殖户作为养殖饲料回收利用,不外排;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附近村民清掏做农肥。油水分离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掏清运处置。

⑤废油漆桶和废胶粘剂桶,由生产厂家回收。

⑥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油漆废气治理设施产生失效的废活性炭、过滤棉,油漆渣统一收集后提交给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兹有盈江县金德林红木家具厂年产3000套红木家具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需进行行政许可批复公示,《盈江县金德林红木家具厂年产3000套红木家具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本及本工程均不涉及商业秘密,可以进行全文公示。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盈江县环境保护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盈江县弄璋镇小城镇建设通达大米加工厂搬迁项目

建设地点

盈江县弄璋镇弄璋街

建设单位

盈江县通达大米加工厂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项目概况

盈江县弄璋镇小城镇建设通达大米加工厂搬迁项目”位于盈江县弄璋镇弄璋村委会弄轰村民小组,项目占地面积5266.69m2(7.9亩),总建筑面积3771.03平方米,主要建设大米加工机械,大米仓库,员工宿舍,生活、办公用地及相关配套设施;日加工大米成品50吨,年加工大米成品1.5万吨。项目总投资103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46万元,占总投资的2.37%。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已建成运行,经业主核实,项目主体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已采取了相应的施工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气、施工废水和施工噪声影响已随着施工工序的结束而消除,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已按要求处置,无弃土、弃渣随意丢弃或乱堆乱放的现象。项目工程产生的各类污染均已消除,无环境遗留问题存在。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在清理、去石、砻谷、谷糠破碎、打米等粉尘产生较大的工序中采用脉冲除尘器和旋风除尘器进行收尘处理,各工段的产尘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集中收集,经滤尘后,逸散在车间内粉尘浓度约为12.5mg/m3、排放速率约为93.75g/h(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粉尘逸散量为0.225t/a。含尘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逸散在车间内的粉尘,大部分自然沉降,约5%的粉尘呈无组织通过门、窗以及墙体之间的缝隙排放到外环境中,外排粉尘浓度约为0.625mg/m3,排放量为0.01125t/a。项目厂界外粉尘可达到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1 .0mg/m3”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需加强管理,及时收集排放在车间内的无组织粉尘,及时将谷糠收集装袋储存,避免无组织粉尘四溢而造成二次污染。

目无组织粉尘厂界处浓度为0.0002327mg/m3,最大占标率为0.123778%,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故无组织粉尘厂界可达标排放。经过预测粉尘最大落地为下风向206m处,最大浓度为0.001114mg/m3,低于(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在项目区所在区域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的侧风;而下风向206m处为农田,因此经过大气预测分析,经过本项目提出的降尘措施后,无组织粉尘经过空气扩散,周边绿化阻隔吸附后,对敏感点影响不大。

项目食堂厨房使用罐装液化气为燃料,为清洁能源,燃烧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气。厨房需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为60%,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量非常小,浓度较低,外排油烟气可以达到《饮食业炊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标准限值要求。由于项目用餐人员较少,厨房油烟产生量小,经净化处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对空气环境和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项目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时会排放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 CH、CO和NOX,因进出车辆时间不定,且排放时间短,地上停车场周边扩散条件好, 汽车尾气经自然稀释扩散后,对空气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废水为雨污分流制;项目内设置雨水收集管网,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外排至沟渠内。

项目员工日常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54m3/d,餐饮废水产生量为0.166m3/d。本环评要求,项目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同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做农肥,项目区污水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区周边50m范围内没有敏感点,主要生产设备产噪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东侧和南侧;通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项目噪声通过采取减振措施、厂房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限值,对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固废及生活固废。生产固废主要为滤尘器回收粉尘、稻谷初筛产生的大、小、轻杂,磁选产生的金属杂质、去石工序筛出的碎石、破损或废弃的编织袋,生活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食堂泔水和污泥。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均有较好的处理途径,去向明确,处置率为100%,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运营期防治措施

1)废气

①项目生产车间内设置3套脉冲除尘器和4台旋风除尘器,总除尘效率不低于99%。应及时将谷糠收集装袋储存,避免无组织粉尘四溢而造成二次污染。项目内需加强管理,定期对除尘器进行检修,及时更换损坏零部件,除尘设备出现故障时,须立即停产进行检修,除尘设备恢复正常后方能开工生产。

②项目厨房安装处理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处理后排放。

③检查谷糠外包装袋是否完好,出现破损的包装袋要进行及时补救。

④规范操作,物料装卸搬运时要按秩序进行,禁止高空抛扔和随意堆放。

⑤场地和道路应安排专人定期清扫,适当洒水降尘。

⑥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合理安排化粪池清掏时间,保持卫生清洁。

2)废水

①雨污分流系统

项目内实施雨污分流系统;项目内雨水经排水沟收集后直接排入周边沟渠;项目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和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做农肥,项目区污水不外排。

②化粪池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化粪池管理,每年必须定期清掏,以保证对污水的处理效果,避免污水外溢,污染环境。

3)噪声

①项目区主要生产设备产噪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东侧和南侧。

②高噪声设备,通过建筑物的屏蔽作用及距离衰减,使声级值降低,减少对厂界外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项目选用设备均为符合国家标准的高效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影响周边环境。

④项目合理安排工作时间,22:00~次日6:00,中午12:00~14:00严禁进行生产加工。

 ⑤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择高效低噪声设备;在安装时,在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

4)固体废物

①除尘设备回收的谷糠、生产车间收集的谷糠同谷糙分离装置回收的谷糠作为副产品一同外售。

②初筛及磁选产生的大、小、轻杂、金属杂质等采用垃圾桶收集,定期由弄璋镇垃圾清运车清运处置。

③稻谷去石工序产生的碎石在厂区内临时堆存,集中收集暂存垃圾桶,定期由弄璋镇垃圾清运车清运处置。

④在色选过程中产生的碎米、异色米等统一收集后可外售农酿酒。

⑤部分完整的编织袋将用于装存谷糠,剩余破损、废弃的编织袋收集后定期外售回收商。

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暂存于垃圾桶,定期由弄璋镇垃圾清运车清运处置。

⑦食堂泔水由附近农户清运做养殖饲料。

⑧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做农肥。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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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兹有盈江县弄璋镇小城镇建设通达大米加工厂搬迁项目需进行行政许可批复公示,《盈江县弄璋镇小城镇建设通达大米加工厂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本及本工程均不涉及商业秘密,可以进行全文公示。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文章来源:盈江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