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

关于2018年12月3日-12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浏览量:13964    作者: 日期:2018/1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3日—12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692-8186441、8119112(政务服务大厅)

传真:0692-8186441

通讯地址:盈江县象城路下段勐腊派出所对面,永胜居委会旁,县交通局隔壁。

邮编:679300

盈江县环境保护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盈江明亮硅业有限责任公司2×12500kVA工业硅电冶炉生产线烟气治理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盈江县新城乡新龙村

建设单位

盈江明亮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对现有2台12500kVA工业硅电冶炉生产线烟气进行脱硫改造,合建1台烟气处理量为390000Nm3/h的脱硫塔,脱硫后的烟气经1座21m高的脱硫塔及21m烟囱排放,总体高度42m。项目主要由制浆系统、循环吸收系统、石膏脱水系统、烟气系统等组成。项目总投资428.26万元,设计脱硫效率90%以上。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的尾气。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只要项目采取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设施工机械等措施,项目施工期的噪声可得到较好控制,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开挖地基产出的弃土、建筑废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

2)运营期环境影响结论

废气:本项目为烟气脱硫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石灰仓少量的粉尘。

废水:除雾器冲洗废水。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流化风机、氧化风机等设备噪声。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不新增人员,运营期固废主要为脱硫石膏。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②运输渣土、砂石、土方等散装物料的车辆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对不慎洒落的沙土和建筑材料,应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

③密闭贮存水泥、石灰、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不能密闭的,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

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废水经过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用水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项目施工期间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生活设施,其废水硅厂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 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减少高噪声机械设备的同时运行。

② 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尽量缩短施工时间,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对受影响居民做好细致的解释工作。

③ 施工过程中,高噪声源尽量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地方,减少扰民现象。

④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混凝土连续浇注阶段外尽量不在夜间施工;禁止在夜间从事高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主要是少量设备安装产生的金属材料等,建筑垃圾中一部分可回收综合利用,不可回收部分统一收集后按当地建设管理部分要求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后与现有项目生活垃圾一起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

2.运营期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石灰仓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料仓顶部直接排放(高15 米)。

② 加强脱硫塔维护,杜绝非正常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除雾器冲洗废水直接用于脱硫塔补充水,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脱硫渣经脱水后,出售给水泥厂作为生产原料使用。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关于盈江明亮硅业有限责任公司2×12500kVA工业硅电冶炉生产线烟气治理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的情况说明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盈江县环境保护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盈江天粮4.5万吨精米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弄璋镇万象路

建设单位

盈江县天粮精米加工厂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盈江天粮4.5万吨精米加工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盈江县天粮精米加工厂;

3)建设性质:新建(补办环评);

4)建设地点: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弄璋镇万象路,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7°53′00.33″,北纬24°36′51.76″;

5)工程投资: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43%。

6)劳动定员:固定员工30人

7)工作制度:250天,12h/天(8:00-20:00)。

8)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7229.22m2,总建筑面积3822m2,项目现有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烘干车间等主体工程项目;办公室生活区等辅助工程;供电、供水等辅助工程;布袋滤尘器、旋风除尘器等环保工程。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建设项目于2008年已建设完成,经现场调查核实,至项目评价时,项目建设内容如生产车间、配套工程和辅助工程等建筑工程施工已结束并正常运行。

但项目在后续的整改过程中还需要进行化粪池、隔油池的开挖等少量施工。会产生相应的施工废气、施工废水、施工噪声、施工固废等。

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中产生的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内混凝土搅拌、场地洒水降尘等施工环节,不外排。

施工场地无各类高噪声施工机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项目化粪池、隔油池的开挖建设等过程存在着扬尘污染,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施工扬尘产生量较小。在落实了洒水降尘、建筑材料运输、堆存采取覆盖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太大影响。

施工期会产生施工弃土。产生量为25.2m3,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大米饲料加工产生的废气、噪声、固废,员工生活中产生的废水、生活垃圾等。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来源是大米加工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大米在各加工环节产生的粉尘均有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呈无组织排放,粉尘的排放量为876.15kg/a。项目颗粒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在下风向102m处为0.03449mg/m3,占标率为3.83%,能够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TSP的二类区小时浓度不得高于0.90mg/m3的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造成太大影响。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员工的生活污水和清洁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合计1.68m3/d,在项目周边建成市政污水管网前,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菜地施肥或由附近农户抽运用于农田施肥;市政污水管网建成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60~85dB(A);辅助设备如风机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噪声源强约70~75dB(A);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噪声源强70~80dB(A)。

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将产噪设备布置于车间内,安装减振基础,项目厂界噪声可达标,对敏感目标影响不大。

固废:项目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所有的固体废弃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产生明显的固废污染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的防治措施

①项目生产车间内除谷糙分离外的工序均配套有除尘器。加强管理,定期对各个除尘器进行检修和清理,及时更换破损布筒,除尘器出现故障时,须立即停产进行检修,除尘器恢复正常后方能开工生产。

②本环评要求,项目厨房需安装处理效率不低于75%的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处理后排放。

③抛光产生的谷糠要及时装袋进入仓库堆存。

④规范操作,物料装卸搬运时要按秩序进行,禁止高空抛扔和随意堆放。

⑤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⑥对烘干炉进行整改,改燃煤为用电为能源。

2.废水防治措施

①雨污分流系统

项目内实施雨污分流系统。项目内雨水经排水沟收集后直接排入沟渠内;食堂废水进入容积1m3(1m×1m×1m)的隔油池进行预处理,厕所废水和洗澡废水进入20m3化粪池处理,生活区生活污水进入20m3化粪池处理。

②化粪池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化粪池的管理,每年必须定期清掏,不得少于2次,以保证对污水的处理效果,避免粪水外溢,污染环境。

③在项目周边建成市政污水管网前,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菜地施肥或由附近农户抽运用于农田施肥;市政污水管网建成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防治

①车间内的设备根据项目生产流程进行布置,产噪设备根据现状情况,布置在远离住宿、居民区的车间内;

②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于车间中部,通过建筑物的屏蔽作用及距离衰减,使声级值降低,减少对厂界外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择高效低噪声设备;在安装时,在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

④采用隔声、吸音材料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进行隔声处理。

⑤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后和经过保护目标时低速行驶;

⑥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和经过保护目标时不鸣笛;

⑦运输车辆不超载并加强运输车辆的保养维护;

⑧不在夜间(22:00-6:00)和午间(12:00-14:00)进行运输。

4.固废防治措施

①及时将抛光产生的谷糠进行打包,及时将谷糠进行外运,防止其在厂区内过量堆存;

②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清掏,加强管理,禁止将生活污水外排至地表水体;

③对生活垃圾和食堂泔水进行日产日清,不在厂区内过量长期存放,防止滋生蚊蝇,传播疾病。

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期间,对项目周边的5户居民进行了公众参与问卷调查。5名被调查者均为周边村民,被调查者的年龄在37~54岁;2名傣族被调查者,3名汉族被调查者;文化水平均为初中。

所有的被调查者均知道本项目;均认为本项目的建设会增加就业机会和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被调查者均认为项目建设地区无环境现状存在问题;项目的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均认为项目采取的环境污染措施合理。

所有的被调查者均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盈江县天粮精米加工厂关于盈江天粮4.5万吨精米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承诺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文章来源:盈江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