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油松岭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德宏州“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浏览量:4565    作者: 日期:2023/7/10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德宏州“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德宏州“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我州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教育现代化2035》《云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德宏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德宏州“三个示范区”规划有关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全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教育公平和质量得到较大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全州教育面貌发生格局性变化,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一)发展条件

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州和县分别成立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党的教育工作委员会,形成党对教育工作领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工作格局。深入开展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考核,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得到全面压实。注重抓基层打基础,基层党建示范引领成效明显,创建全国文明校园2所、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学校1所、全省文明校园13所、全省“云岭先锋·育人红烛”示范校21所,一大批教育系统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和教师受到国家、省、州的表彰。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深化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推进党的创新理论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落实“五育”并举要求,推进中考体育美育改革、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大力推进家长学校建设,积极探索社区学习,持续开展中小学教师高雅修养展示,学生多元评先表扬和兴趣爱好培养等活动,全面营造积极健康的教育环境。盈江县2019年被评为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践活动实验区。

教育脱贫攻坚取得重大胜利。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要求,建立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聚焦重点难点,全力攻坚克难,建档立卡户辍学学生实现动态清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适龄儿童“不落一人”顺利入学。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措施,出台德宏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覆盖、学前到大学全覆盖的资助政策,五年累计发放教育扶贫资金13.45亿元,其中州县财政筹资发放教育帮扶“两个全覆盖”资金2621.65万元。坚持发展教育脱贫一批,落实贫困专项招生计划、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计划,934名建档立卡户学生到浙江省接受中职教育。完成5900名农村劳动力和1138名少数民族教师普通话培训。

各级各类教育快速发展。学前教育实现“一县一示范、一乡一公办”全覆盖,2020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2.95%,较“十二五”期末提高21.13个百分点,超“十三五”规划目标7.9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发展,全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20条底线”全部达标,中小学幼儿园C、D级校舍全部加固或拆除,5个县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先后通过国家验收,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54%,较“十二五”期末提高12.3个百分点,超“十三五”规划目标1.54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特殊教育实现资源中心全覆盖,新建盈江县特殊教育学校,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7.66%,较“十二五”期末提高4.92个百分点,超“十三五”规划目标7.66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取得重大突破,新建和改扩建4所普通高中、2所职业高中,增加学位7750个,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1.24%,较“十二五”期末提高21.14个百分点,超“十三五”规划目标1.24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职业教育办学效益显著提升,高等教育面貌焕然一新,德宏师专迁入新校区办学,各项办学指标达到本科院校标准,德宏职业学院办学水平排全省优质高职院校第6名。终身教育不断发展,全州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至9.24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均受教育年限9.24年。2021年末,全州共有各类学校564所,学生275604人,教职工19050人,专任教师16180人。

10

11

教育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及中职学校累计毕业学生4.23万人,累计完成农村实用技术培训40.27万人次,盈江县被评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全面落实高校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定向医学生和公费师范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州累计考取大学本科15194人,其中重点大学4705人。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深入开展,“国门学校”建设不断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累计接收外籍学生1.87万人次,厚植了对华友好情感和文化认同基础,为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作出德宏教育贡献,为德宏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教育改革取得好成绩。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稳步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全面加强,出台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延伸到乡镇。建立了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入同级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推行了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深入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全面实行了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全面取消了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50%定向到了初中学校,学校联盟和一体化发展取得成功经验。出台了提高乡村教育教学质量15条措施,实施了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培训两个“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开展了学校管理“五个一批”“六个全部”,以高考为标志的基础教育质量跻身全省中上游水平,德宏州民族第一中学优秀学生培养进入全省前列。2021年高考报考人数7157人,较2015年增加1815人、增加33.98%;一本上线1077人、一本率17.83%,较2015年增加457人、提高5.56个百分点;本科上线3380人、本科率55.97%,较2015年增加129人。

教育保障水平显著提升。教育投入力度持续加大,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政策有效落实,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全面建立,城乡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实现统一。“十三五”期间,全州累计投入教育经费174.32亿元,新建学校35所,420所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加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政策实现全覆盖,地方公费师范生专项培养计划全面落实,优秀教师激励工作创新推进,新教师补充和紧缺学科“选优”工作有序推进,五年全州累计补充基础教育教师1717人。实施全州教育信息化设备补短板工程,建成了全州义务教育“一张网”和“云网端融合,四全两有”教育网络,义务段班级实现高速光纤全覆盖,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班多媒体教学设备覆盖率达到92%。

校园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果。第一时间建立校园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政策,率先形成了“三案九制”防控体系。因时因势细化防控措施,探索形成了“一县一策、一校一案”精准防控策略,全力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网。积极有序组织了历史上最大规模、最长时间的线上教学,全州累计5808名教师开展在线教学,83391名学生在线学习。及时高效处置了校园疫情,确保了师生健康和教学秩序。全力创造条件推进防控常态化下的线下复学及教育教学各项工作,在复杂疫情形势下,探索和积累了学校封闭管理、寄宿管理、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州属初中学校民族班招生、跨县市临时就学等方面的宝贵经验,全力维护了教育教学、招生考试的秩序和公平公正。

(二)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乡村振兴战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建设的持续推进,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了德宏要努力建设成为“乡村振兴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全州提升教育发展和开放水平,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供了新机遇。“十三五”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发展高度重视,家庭和社会对教育更加支持,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更高,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同时,我州教育事业发展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教育服务国家区域战略和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教育辐射中心功能亟待提升。二是各级各类教育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不高、公办比例偏低;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保障程度、均衡发展还有短板;普通高中优质资源不足;职业教育学校建设滞后,师资、实训条件等差距较大;特殊教育、社区教育、家庭教育需要加强;全州还没有本科院校。三是教育保障水平不高,历史“欠账”较多,乡村教师周转房缺口较大,学校后勤人员配备、校园“三防”建设还有薄弱环节。

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加快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水平普及、高质量发展,奋力走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办“好教育”的路子。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教育。三是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四是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五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六是坚持服务德宏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主要教育指标达到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各族群众教育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显著提升,为2035年建设教育强州、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十四五”德宏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属  性

教育普及

 

_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92.95

95

预期性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6.54

98

约束性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1.24

93.2

预期性

职业教育

 

_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1.65

2.29

预期性

现代学徒制培养比例(%)

0

8

预期性

“双师”型教师占比(%)

43.09

60

预期性

普通教育

 

_

普通高中在校生(万人)

2.26

2.84

预期性

人力资源开发水平

 

_

新增劳动力受过高等教育比例(%)

——

56

预期性

劳动年龄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年)

9.24

10.24

预期性

普通话普及率(%)

——

86

预期性

发展水平

 

_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占比(%)

——

40

预期性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占比(%)

——

40

预期性

大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

85

90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决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打造“名师示范课堂”,认真组织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系列活动,从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办好马克思主义学院,培育一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悟行”活动。

2.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立德树人工作成效作为评价学校办学的根本标准,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细化学生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倡导“强健体魄、自主管理、合作学习、流畅表达”育人理念,引导学生改善行为习惯、提升道德修养、完善人格品质、坚定理想信念。全面推进德育智育工作,推动教育、体育深度融合发展,加强和改进美育、劳动教育。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积极推进实践教学。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学风,持续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国防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扎实推进健康教育和视力保护,重视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专兼职教师。加快推进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提升育人合力和效果。

专栏1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以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个科目及地方课程、校园文化为重点,积极打造“名师示范课堂”。

高中学校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选修课、专题课及主题团课党课。高校培育一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课。

加强和改进德育方式,推动形成“一班一亮点,一校一品牌”的育人模式,创建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学校,建设一批劳动技术教育、国防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和示范项目。

开齐上足体育课程,开展学生体质和视力监测工作,培养学生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力争大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到90%。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展演,争创省级艺术教育试点县和美育特色学校,培养学生1—2项终身受益的艺术特长。

(二)立足实际办好各级各类教育

1.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根据人口规模及分布情况,合理规划建设幼儿园,落实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制度,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严格落实生均拨款制度。大力发展公办园,完善扶持政策,按照“一村一幼、一乡一公办”的目标,建好办好学前三年适龄儿童10人以上的行政村和大的自然村普惠性幼儿园,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确保适龄儿童能入园、入好园。到2025年,力争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全州普惠幼儿园占比达到80%,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占比达到40%,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认真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按标准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满足学前教育发展需求。

2.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科学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国家办学标准,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持续改善城乡学校办学条件,优化师资均衡配备,全面消除“大班额、大校额”问题,切实解决“城市挤、乡镇弱、农村空”的难题。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精准做好控辍保学,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受教育的权益。到202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德宏州提高乡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15条措施》,出台《中小学教师熟悉教材教法工作方案》,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力争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占比达到40%。

3.提升普通高中内涵发展水平。健全高中阶段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严格落实生均拨款制度。优化学校布局,增加学位供给,加强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补齐配强教师,满足学生就学需求。到2025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2%,高中在校生达到2.84万人。制定科学评价标准,出台《德宏州普通高中多样化评价办法》,健全教师激励机制。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育人方式和新课程新教材改革,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全面提升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能力和综合水平。强化新高考选科要求,在一级完中引导更多品学兼优的学生修读物理、化学科目,积极服务和融入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战略。

4.提升特殊教育专业化发展水平。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科学规划特殊教育资源布局,配足补齐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配足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在人口20万以上的县市规划建设特殊教育学校。通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及特校就读等方式,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开办、联办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

专栏2

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扩大乡村、少数民族聚居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办园体制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新建规模以上住宅小区同步配建幼儿园。

科学布局义务教育学校,重点推进城镇及集中安置点学校建设,补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短板,配足配齐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教学仪器、图书馆、体育场地等。

按照普通高中建设标准,补齐州民一中、芒市一中、陇川一中、盈江一中、梁河一中、瑞丽一中办学条件。继续推进州民族实验中学、瑞丽三中、陇川章凤完中、盈江二中普通高中攻坚项目建设。规划新建芒市第三中学、瑞丽第五中学。

在2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规划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进特殊教育学校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

5.提升职业教育特色发展水平。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优化职业院校布局,加快县市中职建设进度,创新中职办学机制、扩容提质,加快构建横纵贯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无缝接轨”。落实职教高考,到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2.29万人,实现60%的中职毕业生升入高一级职业院校。深化校企合作,推进“1+X”证书制度,积极探索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现代学徒制培养比例达到8%,“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60%。贯彻落实“职教二十条”“岗课赛证”和中职、高职、本科“三教”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充分利用沿边优势布局发展职业教育,深入实施“东西协作”计划。强化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作用,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开展农村成人技术教育,培养培训新型农村实用人才,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计划。办好年度职业技能大赛。

6.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地方水平。积极发挥高等教育聚集溢出效应,建设辐射南亚东南亚的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培育和发展与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匹配的优势特色学科和专业,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助推瑞丽国家级开发开放试验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建设。继续完善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德宏师专升格为本科院校,大力推进德宏职业学院提质升本工作。积极引进省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

专栏3

提升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水平

支持芒市职业教育中心、瑞丽市职业教育中心、梁河县职业高级中学搬迁建设,完善陇川县职业高级中学、盈江县职业高级中学实训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德宏州中等职业学校后续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战略,深入实施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德宏州民族第一中学与大部分“双一流”高校建立生源基地。支持德宏师专升格为本科院校、推进德宏职业学院提质升本工作。

7.提升民族教育发展水平。加大民族聚居区教育投入,提高民族教育质量,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8.提升民办教育规范发展水平。依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积极稳妥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加强营利性、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继续教育,依法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非学科类分类管理体制机制,依法依规加强校外培训监管。

(三)深化教育改革

1.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机制,改革学校评价机制,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落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职业学校、高校分类重点评价要求。改革教师评价机制,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全面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改革学生评价机制,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严格学业标准。改革用人评价机制,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

2.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好云南省新中考改革方案,严格招生入学管理,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2023年,县级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民办普通高中公费学位全部合理分配到服务区域内各初级中学。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进一步提升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水平。落实高职学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

3.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在决策议事中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的作用,进一步理顺教育部门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整合力量,推进有关改革协同配套。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促进管办评分离,努力形成政府管好教育、社会办好教育、学校潜心治校办学、教师安心热心从教、学生全心专心向学的教育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在普通中小学校跟班就读、特殊课程教学、灵活学制、个别化教育方案相结合的超常儿童发现、培养及评估机制,服务于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战略。落实各级政府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4.推进教育督学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教育督学管理体制,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教育督导体系,健全机构设置,理顺管理体制,充实教育督学力量。加强对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重大教育任务、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学评估,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学评估认定。保证督学队伍相对稳定,逐步扩大专职督学比例,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完善督学考核评价制度,建立督学退出机制。强化教育督学结果运用,努力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认定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学机制。

5.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作业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从源头上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积极转变教师教育观念和家长思想观念,疏堵结合,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和良好教育生态环境。加强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课外读物、体质健康等管理,保障学生休息权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高质量推进课后服务。依法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推动校外培训法治化、规范化发展。

6.提升教育教研工作水平和质量。完善州、县、校三级教研体系,健全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推进培训、教研、电教、科研、评估、监测功能的有机整合,推进“互联网+教研”,加强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与成果推广。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鼓励各级教研机构依托学校建立教研实训基地、教研中心或教师发展中心。健全教研员工作职责和专业标准,完善教研员准入、退出、考核激励和专业发展机制。

(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1.全面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弘扬高尚师德,传承优良师风,全心全意做学生的引路人。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师德失范专项整治,建立警示制度,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2.构建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实施中小学教师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分级培训,搭建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的“立交桥”。继续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设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开展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加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培养。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落实万名校长培训计划和义务教育青年教师培训计划。注重教师队伍学历提升,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

3.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加大教职工统筹配置,补齐学前、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师。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县域内教师人事关系进行集中管理,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管理团队+骨干教师”组团输出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合理交流轮岗。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向乡村小规模学校适当倾斜。结合实际,通过“选优”方式引进高水平基础学科毕业生进入中小学校任教。通过招聘和支教等渠道,引导高端人才、高校毕业生、退休教师多层次人员从教、支教。清理精简现有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方法,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有关报表填写,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等行为,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健全职业学校教师管理制度,推动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职业学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支持职业学校专设流动岗位,大力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兼职任教。深化高等学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人员总量管理改革试点,加大中青年人才培养力度,优化高等学校教师结构,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严把高等学校教师选聘入口关。加强高校教师职称评聘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4.保障和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完善教师内部分配激励机制,落实校长职级奖励制度和高等院校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为乡村教师配备相应设施。加大教师表彰奖励力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等表彰。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开展尊师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五)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1.夯实教育数字化支撑环境。建设完善教育专网,到2025年实现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专网和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加快建设数字校园,以多媒体设备、互动直录播设备、学生学习行为记录设备(即“一屏两机”)为核心推进数字教室建设。逐步普及智能教室、虚拟实验实训室、智能图书馆等,提升教育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2.用好优质数字教学资源。发挥本地名师力量,持续建设适应不同区域、不同民族的数字资源,构建教育资源共享体系。用好教师个人数字空间,为教师提供丰富课堂教学资源和智能辅助手段,支持教师开展在线教学。打造“双师课堂”,发挥名师、名校带动作用,采取跨校帮扶方式,构建技术赋能的城乡教育共同体,助力教育优质均衡;打造“智师课堂”,利用大数据技术,支持教师开展精准教学、教研及差异化辅导,辅助教师开展跨学科教学;打造“在线课堂”,支持学生个性化学习、居家学习,丰富学生学习渠道,构建多元学习方式。

3.加速数字化教育治理。推进数字课堂、资源体系及教学管理相互融合,整合各类教育管理和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行动和典型示范创建活动,建立教师终身学习与职业发展电子档案,不断提升教师信息化能力,优化教师服务。积极推进师生教与学行为的伴随式数据采集,智能分析学生成长轨迹,发挥人工智能在促进个性化教育中的作用。全面提高信息技术课程质量,鼓励开设STEM教育、人工智能、编程等兴趣课程,开展竞赛、展示等“互联网+”综合实践活动。

(六)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共享

1.持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精准做好分类安置保学和关爱帮扶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教育帮扶机制。继续支持“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国培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政策。继续开展东西协作,进一步深化沪滇教育领域的帮扶与合作。

2.实施乡村教育发展计划。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乡村小规模及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提高乡村教师综合素质及教育教学能力,提高乡村学校管理干部专业素质,提升乡村学校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培养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高素质农民。持续推进城乡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3.保障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受教育权利。改进资助方式,提高资助精准度,全程跟踪监督管理,确保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少年助学政策体系。坚持“两为主”原则,妥善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明确专门学校管理体制,加强工作保障和配套体系建设,提高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水平。建立健全罪犯文化教育工作管理运行机制,建立与监狱管理和改造罪犯相适应,有利于刑释人员回归社会与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的罪犯文化教育体系。

4.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进一步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形成分层级的人才培养目标、搭建“通专结合”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构建适应新发展阶段需求的“专创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主动将人才供应链接入产业链。实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实施高等学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鼓励优秀大学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健全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对困难群体毕业生实行“一生一策”动态帮扶。落实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5.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发挥德宏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和教育优势,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完善对外交流合作的机制和条件,拓展区域教育交流合作,深化与南亚东南亚国家教育合作和人文交流,积极建设南亚东南亚人才培训中心、国际华文教育培训中心、研学实践教育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合作,增强教育服务和辐射能力。建好建强“国门学校”,推行外籍学生与国内学生同等管理、同等教育,厚植对华友好情感和文化认同基础,传承发扬好“胞波”情谊。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具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青少年。

6.构建服务全民的终身学习体系。加快学习型社会教育现代化体系建设。以学习者为中心,建成渠道畅通、方式灵活、资源丰富、学习便利的老年教育、社区教育、继续教育学习体系,形成全民积极向学、随时随地可学的环境,推进全民终身学习,提高国民素质。充分发挥老年大学的作用,服务好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到2025年,力争县级城市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70%以上的乡镇建有老年大学分校(老年学校),5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建有老年大学学习点。

7.大力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充分发挥学校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阵地作用,持续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到2025年规范化达标学校达标率达100%,普通话普及率达86%。继续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学前学会普通话计划,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弘扬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各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考核。

(七)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

1.提高教育法治化水平。全面落实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明确政府管理教育的权责范围,规范行政程序,确保教育行政权力合法有效行使。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机制,实施规范性文件及重大教育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立健全教育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和落实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促进广大教育行政干部及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提高教育部门服务管理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教育行政管理权责清单制度,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加快推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管理体制。加强教育政策研究,提升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及前瞻性。落实、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依法扩大高等学校在考试招生、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教职工队伍管理、经费资产使用管理、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自主权;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专业设置、人事管理、收入分配、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自主权;落实和扩大中小学在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扩大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和招生自主权。优化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制定优惠政策,采用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3.提高学校综合治理水平。推动形成以章程为核心,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健全学校财务管理、绩效管理、校务公开机制,克服行政化倾向。完善学校法人治理体系,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推进决策、执行及监督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理事会(董事会)、法律顾问等在学校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民办学校按照非营利性及营利性两种组织属性开展现代学校制度改革创新。健全职业学校与企业、行业的深度融合发展机制。

4.加大社会参与教育治理力度。加强教科研机构、教育评估机构等专业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水平及参与教育治理能力。支持高等学校参与教育治理,拓宽专业学会、研究会、行业协会、基金会等第三方参与教育治理的渠道,完善第三方参与教育治理的准入及管理机制。鼓励学生家长支持教育、参与学校治理,形成全社会协调育人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办学。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确保购买服务质量。

5.维护学校安全和稳定。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科学精准做好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蔓延。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完善校园疾病防控体系,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落实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及安全稳定责任制,加强校园“三防”基础建设,常态化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巩固提升全州校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校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全州校园封闭化管理率3个100%达标水平。确保教育领域政治安全及校园和谐安全稳定,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推进国家安全教育。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推进校园欺凌工作专项治理,坚决遏制校园欺凌及暴力事件发生。依法推进校方综合保险制度,依法整治“校闹”。持续推进学校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学校食堂“六T”管理全覆盖、全达标。

四、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工作领导体制,落实各级党委及教育部门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党的领导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及领导责任,继续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统战工作,持续做好学校抵御宗教渗透及防范校园传教工作。

(二)大力营造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

践行创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推动教育领域制度机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探索实践先进经验,充分激发教育发展生机活力,为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根本动力。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为学校改革提供有力支持,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三)加强教育经费投入

落实教育规划优先、经费投入优先、资源配置优先,在土地供给、教师编制保障、城乡规划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确保做到两个“只增不减”。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健全新建小区配建中小学管理办法。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提高教育经费分配及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严格控制高校债务规模,多渠道筹措资金,合理化解高校债务,建立高校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开展规划实施监督评估工作

各级政府要统筹协调,将教育规划实施情况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及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压实责任。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建立统筹解决教育规划实施重大问题机制,加强与年度计划和各级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明确责任分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媒体的监督,推进教育规划科学实施。

原文件: 关于印发德宏州“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文件解读:https://www.dhyj.gov.cn/yslx/Web/_F0_0_5CX0I3SBBBC766E092A44469B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