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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2016-2018年度中国三峡集团帮扶景颇族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浏览量:2594   作者:  日期:2020/12/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19年3月22日至6月10日对2016-2018年底三峡集团帮扶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与云南省人民政府2016年3月12日签订的《支持云南省人口较少民族精准脱贫攻坚合作协议》精神,为全面完成“直过民族”中景颇族精准脱贫任务,加快芒市景颇族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实施2016-2018年度中国三峡集团芒市景颇族精准脱贫攻坚项目。2016年三峡集团帮扶景颇族精准脱贫资金1500万元。2017年三峡集团帮扶景颇族项目资金1504.6万元。2018年三峡集团帮扶景颇族项目资金150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长江三峡集团对口帮扶直过景颇族项目的实施便民惠民效果明显,通过大力发展特色种养殖业,拓宽农民持续增收致富渠道,极大的提高了贫困户的收入。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村容村貌发生明显变化。体现了精准脱贫、精准施策、精准落地的要求,为群众脱贫、增收致富奠定了基础。该项目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拨付到乡镇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分账核算,基本能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但也存在项目资金用于非建档立卡户;项目未按批复的方案实施;未及时拨付财政资金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帮扶对象不精准。资金用于非建档立卡户699.5万元的问题。

(二)未及时拨付财政资金1700万元。

(三)未完成项目计划。关于实施公厕建设项目8座投资112万元,实际实施7座,比计划少实施1座的问题。

(四)以村内道路建设的名义申报实施道路建设和屠宰场场地硬化。

(五)项目未按批复的方案实施。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5条建议:一是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实施,不得擅自调整,杜绝未批先建事项,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和变更的,应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批后方可实施。二是芒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要做好项目监督管理工作,乡(镇)政府应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以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计划。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三峡帮扶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芒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峡集团精准帮扶景颇族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兑付项目资金。四是项目资金要确保精准落实到帮扶的人口较少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五是加强对项目资料的收集管理,确保项目档案材料的完整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积极进行整改。针对帮扶对象不精准的问题,市扶贫办正在整改。其中323万元调整用于项目区2016年建档立卡户分散安置房屋改造,已全部拨付到位。剩余376.5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正在施工中;针对未及时拨付财政资金1700万元的问题,2019年10月财政已经全额拨付到位;针对未完成项目计划的问题,正在积极整改;针对村内道路建设的名义申报实施道路建设和屠宰场场地硬化的问题,正在积极整改;针对项目未按批复的方案实施的问题,涉及项目资金24万元,已经完成整改。

芒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已向市政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并于2019年12月5日在芒市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上向社会公告。

文章来源:瑞丽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