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请求将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二所、三所、四所集中办公的请示》(盈市监发〔2019〕9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二所(太平镇辖区)、三所(昔马镇辖区)、四所(铜壁关乡、那邦镇辖区)集中办公,保留原机构和编制,集中办公地点设在市场监管二所办公楼。
请你局接文后,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统筹做好集中办公事宜,切实加强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能。
盈江县人民政府
[附件: 盈政复〔2019〕83号 关于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二所三所四所集中办公的批复] 2019年7月24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