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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盈江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平原镇永胜社区片区象城路延长线片区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浏览量:17465   作者:  日期:2018/9/5

(第2号)

 

根据盈江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举行〈盈江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平原镇永胜社区片区象城路延长线片区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现将《盈江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平原镇永胜社区片区象城路延长线片区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8914日(星期五)上午830—1230盈江县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一楼大会议室(原老政协办公楼)举行。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邀请13名县级领导参加

(二)听证主持人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县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

(三)听证会决策发言人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县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

(四)听证监察人

李根恒  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

周立强  县法制办主任

王根香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五)听证代表

杨庆湘、叶闷保、金克勤、李鹤洲、施盈东、向丽萍、黎 志、李艳蕊、朗应江、普爱民、杨顺兰、杨家琼、刀金焕、思永飞、

丁萍华、方龙秀、方晓龙、方小七、方小比、寸  毅、徐绍省、许庆龙、习进京、李仁刚、陈立朝、余选稳、李根武、许升才、

杨荣新、蒋晓勇

(六)听证书记员

邢德军  县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综合办主任

杨恩城  县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综合办副主任

(七)旁听人员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韦子江  县委督查室主任

邵维强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县司法局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副主任

李江剑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朗其生  平原镇人民政府镇长

明星辉  平原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通知及相关材料,将于听证会举行前3天发送至各听证代表。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联系人:刀鹏赞

联系电话:18313075156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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