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盈江县水土保持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了盈江县水土保持规划的实施,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盈江县水土保持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盈江县水土保持规划(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9年1月21日(星期一)在盈江县水利局四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 30 名,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盈江县水土保持规划有关或者关注盈江县水土保持规划的公民26人。从本县直相关部门(国土、环保、林业、发改、工业商务、住建、交通、农业)、15个乡镇、1个农场、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企业代表、法律工作者4名。
3.第1项或者第2项、第3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盈江县水利局推荐,县法制办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名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盈江县水利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信函寄至盈江县水利局(邮政编码:679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692-8185873;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1日12时 0分。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盈江县法制办将于2019年1月1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盈江县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盈江县水土保持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李立仲 、李升寿
联系电话:0692-8185873
附件:1.《盈江县水土保持规划(征求意见稿)》。
2.关于《盈江县水土保持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3.《盈江县水土保持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附件: 盈江县水土保持规划(征求意见稿)]
[附件: 听证会起草说明]
[附件: 报名表 1]
盈江县水利局
2019年 1 月 8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