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盈江县城区道路停车泊位
收费管理实施方案(草案)》
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改善盈江县城道路交通环境,规范城市公共道路车辆停放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云价收费〔2016〕75号)和《盈江县县城区道路车辆停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举行《盈江县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盈江县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实施方案(草案)》。
二、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听证代表名额为30名,其中:
1.利害关系人代表15名。从本县年满18周岁,涉及平原镇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有关或者关注道路停车管理工作的公民中报名产生。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4名。
3.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6名。
4.熟悉城市道路停车管理工作的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技术代表3名。
5.法律工作者2名。
6.第1项、第2项听证代表由公民或法人申请报名产生,人员不足时由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产生。第3项、第4项、第5项听证代表由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接邀请产生。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3日下午5点。
2.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3.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信函寄至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679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692-8186626;网上报名邮箱:1157641557@qq.com。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4.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2019年11月1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在“盈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听证书记员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盈江县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实施方案(草案)》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5.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李根武
联系电话:13578288366
[附件: 《盈江县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7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