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政发〔2020〕1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盈江农场管理委员会,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属驻盈江各单位:
为打破行政性垄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根据《德宏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云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德竞争审办发〔2020〕1号)精神和清理原则,县政府办公室与县司法局会同县直有关单位,对截止2019年12月31日盈江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现行有效的20件规范性文件和24件其他政策措施文件,开展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经2020年6月16日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研究审定,决定废止8件、修订3件文件。对宣布废止的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对于决定修订的文件,有关部门要抓紧提出修改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重新制定。
一、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一)《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县水利水电局关于盈江县大型灌区管理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盈政发〔2000〕25号);
(二)《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盈江县土地收购储备实施办法的通知》(盈政发〔2002〕153号);
(三)《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实施方案的通知》(盈政办发〔2011〕184号);
(四)《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盈政办发〔2013〕170号);
(五)《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盈政办发〔2014〕94号);
(六)《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施工扬尘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盈政办发〔2014〕118号);
(七)《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盈江县木材行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盈政发〔2014〕184号);
(八)《盈江县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申报纳税及缴款期限的规定》(盈江县地税局公告2016年第1号)。
二、决定修订的文件目录
(一)《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质量管理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盈政办发〔2012〕131号);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0月底前提出修订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
(二)《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盈江县玉石毛料经营税收及外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盈政发〔2013〕28号);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工业和商务科技局,于2020年10月底前,共同提出修订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
(三)《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盈政办发〔2015〕114号);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0月底前提出修订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
盈江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