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财社〔2017〕213号
德宏州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
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后安排成本性
补助资金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后安排成本性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17〕20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德宏州财政局
2017年9月12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