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300431501000
盈江县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盈江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盈江县司法局2017年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盈江县司法局在中共盈江县委,盈江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基层司法工作
(1)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加大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打下坚实的基础。
(3)以“国门”司法所创建为目标,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2、普法工作
(1)进一步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和群团组织、行业组织的普法教育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形成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发展的合力。
(2)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3)积极创新载体和形式,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4)深化“法律6+2进”活动,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3、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4、法律服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盈江县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7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离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发放。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盈江县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盈江县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239.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9.7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度收入合计1171.18万元相比增加68.54万元,增5.85%,主要原因:规范津补贴调资增加,2016年综合绩效考评奖2017年拨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司法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22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43万元,占总支出的97.48%;项目支出30.87万元,占总支出的2.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度支出合计1065.9万元对比增161.41万元,增长15.14%,其中:1、基本支出1196.43万元,与2016年基本支出922.12万元,增加274.31万元,增长29.75%,增长原因为:专项工作经费增加、规范津补贴调资增加,2016年综合绩效考评奖2017年支出。2、项目支出30.87万元与2016年项目支出143.78万元,减少112.91万元,减少78.53%。2017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原因:司法业务用房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6.43万元,与上年日常支出922.12万元对比增加274.31万元,增加29.75%,增加原因:人员工资增加、普法经费、社区矫正专项等工作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5.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91.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71%,人均公用经费支出6.0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司法业务办公用房工作的经费支出30.87万元。2016年项目支出143.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2.91万元,减少78.53%,2017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原因:司法业务用房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司法业务办公用房工作的经费支出30.8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7.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4万元对比增加163.31,增15.34%。主要原因分析:规范津补贴调资增加、普法经费、社区矫正等专项工作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支出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奖金;
2.公共安全(204类)支出1073.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1.32万元、基本建设支出司法业务用房建设30.87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94.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221类)支出57.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7万元,支出决算为29.14万元,完成预算的51.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2万元,完成预算的16.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94万元,完成预算的34.9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9.14万元比2016年37.36万元减少8.22万元,下降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万元,下降39.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2万元,下降10.0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万元,占31.57%;公务接待费支出19.94万元,占68.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12月报废执法执勤车2辆,年末只有1辆车)。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94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9.9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司法局业务工作往来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盈江县司法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1.31万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0.95万元,增加129.70%,增加原因:普法经费、社区矫正等专项工作经费增加,工作量加大,其中:办公费、差旅费比去年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盈江县司法局部门资产总额1748.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3.53万元,固定资产276.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38.89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1162.73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5.96万元,增50.40%,其中固定资产上年346.74万元,本年减少70.48万元(其中车辆减少73.55万元,通用及其他资产减少40.67万元,本年其他固定资产增加43.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32项,账面原值114.2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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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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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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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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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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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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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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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748.69 |
533.53
|
276.27 |
46.28 |
3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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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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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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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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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300431501111
[附件: 盈江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