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切实用好中央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新增财政资金的全过程管理,确保资金第一时间直达各项目实施单位、直接惠企利民,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兜牢“三保”底线。
㈠建立盈江县财政局直达机制资金监督管理机制
成立盈江县财政局直达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盈财发〔2020〕155号)。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分别为:1.综合协调组。牵头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州财政局关于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的工作部署。研究提出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分配。加强向州财政局请示衔接,加强对资金项目组和资金监督组督促落实和指导协调。2.资金项目组。组织开展全县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储备工作,开展项目绩效管理。组织对县直财政部门上报的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进行审核。按照省财政厅、州财政局批准资金下达方案,组织资金下达工作。3.资金监管组。按照省财政厅、州财政局统一部署,通过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施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全覆盖、全链条、动态化的资金监控机制,并组织实施资金监管工作。督促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定期到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收集和掌握项目实施单位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工作督促组报告。4.库款保障组。按照州财政局专项资金调度情况,及时拨付项目实施单位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5.监督管理组。负责将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工作纳入局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制定具体绩效指标考核目标。
㈡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直达资金的拨付工作力度。督促实物项目实施单位推进工程建设进度,根据省厅、州局要求按时、高质完成工程量、完成支付进度。二是加大直达资金的使用绩效监督力度。定期到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收集和掌握项目实施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进行谈话;对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中存在严重违规情况的,按程序报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三是加大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工作力度。根据资金支出情况及时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相关工作,确保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真实。
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虽然财政部门加大了直达资金宣传力度,但各单位部门对直达资金重视不够;二是各对口股室直达资金台账统计口径不一致。
㈣意见和建议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解决的问题:⑴进一步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维护升级,确保监控系统快捷方便运行。如:业务股室进入“直达资金监控”平台,直达资金指标与扶贫资金指标同时显示在直达资金监控接口上,建议分开显示;⑵系统中提示不符,如有待办指标,但首页显示为零,建议解决;直达资金“导航”-“数据分析”-“业务督促类”中的7表“疑似错用科目”建议增加整改功能,便于业务科室根据实际情况认定该科目是否错用;⑶财政信息管理系统看不到来源文号,不便财政和部门查询,建议解决;⑷直达资金指标导入“直达资金监控”平台时摘要需对应财政信息管理系统(一体化)中的“下达指标摘要”栏,建议解决。
二是建议直达资金使用相关部门的问题:各单位部门进一步提高对直达资金使用的认识,严格执行中央、省、州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文件精神。⑴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办〔2020〕36号)文件精神,“六个严禁”严禁拨付给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严禁用于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严禁用于政府性搂堂馆所和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严禁用于清偿政府拖欠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严禁用于已完工的项目;严禁超财力盲目上马不成熟、不必要、不急需的项目。⑵严格执行《云南省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云财监〔2020〕18号)文件精神,...“第七条”直达资金拨付使用。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点对点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采取现金支付方式,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盈江县财政局
2021年3月12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