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盈江县十五届四次全会第132号提案的答复
罗有田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易地搬迁老房拆除不要‘一刀切’”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人员与你进行面谈,解答你对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政策的疑惑,并向你讲解了“增减挂钩”政策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在面谈过程中,你提出的易地搬迁老房拆除不要“一刀切”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油松岭地区多数搬迁户属于“生活在新区、生产在原址”的情况,因为产业需要保留旧房;二是由于部分农户存在“分户”情况,使得少部分分户的群众仍留在旧房居住;三是油松岭乡保留比较完整的旧房(油松岭村五村、郭家寨村)有旅游开发价值,希望保留下来作为旅游项目进行开发。针对上述问题,我局结合项目实施的相关要求,在充分考虑群众利益的前提下,给出以下解决措施:一是在每个拆旧项目区内保留1栋保留比较完好的旧房(如:村公所、学校、教堂)作为集体公益性生产用房使用,保障村民生产的临时性住所;二是对于经进一步核实确认属于已分户的群众,旧房可以由村委会、乡镇提出申请保留其旧房,不进行拆除;三是油松岭等4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于2019年1月获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若旧房不拆除将违反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项目方案将达不到验收要求,上级部门将扣除我县“增减挂钩”建设用地指标。因此,除特殊政策允许可保留的旧房外,其他旧房必须按时限要求进行拆除。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你们今后能一如既往地关注我们的工作。
盈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8日
(承办人:邹富云 联系电话:8180825)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