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盈江县十五届四次全会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李伟文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县宗教活动场所土地确权”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盈政办函〔2020〕18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全县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颁证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工作方案》中的“集体建设用地”包含“村寨集体的宗教活动场所用地”,盈江县自然资源局将结合实际情况做到应发尽发。
为了将此项工作做得更好,建议你尽可能向县自然资源局提供以下资料:1.省级以上相关部门的政策文件资料;2.全县所有包含名称、位置等内容的活动场所名册。
最后,衷心感谢你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你今后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盈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23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