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合力氧气厂于2020年1月6日向本机关提出《盈江合力烧结页岩砖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的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0年1月10日作出了“盈江县水利局关于准予盈江合力烧结页岩砖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盈水保许〔2020〕01号)”,现予以公开。
盈江县水利局
2020年1月10日
盈江合力氧气厂于2020年1月6日向本机关提出《盈江合力烧结页岩砖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的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0年1月10日作出了“盈江县水利局关于准予盈江合力烧结页岩砖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盈水保许〔2020〕01号)”,现予以公开。
盈江县水利局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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