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1号〕
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二批
中央建设投资及省级配套资金审计结果
(二O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及省级配套资金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瑞丽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级水质检测工作由瑞丽市水利局牵头,依托瑞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2015年12月15日通过项目审查审批,批复概算总投资870000元,其中:中央建设投资及省级配套720000元,市级配套150000元。项目由德宏州水利局统一招投标。
2016年8月中央建设投资及省级配套到位720000元。截至12月支付检测设备购置费688000元,其中: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1台,单价639000元;2.程控定量封口机(带51/97孔定量盘橡胶托垫)1台,单价49000元。
(二)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经过相关请示,结余的中央补助资金32000元用于购置空调、排(抽)风机、稳压电源等设备及若干水质检测用品。截至2016年中央建设投资及省级配套全部使用完毕。
审计结果表明,瑞丽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工作场所及其配套检测设施等已基本建成。科学设定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检测指标,满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检测规定和有关规范要求。审计过程中未发现资金截留、挪用和挤占的情况。
二、审计建议
(一)加强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工程资料及时整理存档。
(二)继续争取市级配套资金尽快到位,以利于后期项目的仪器设备配套升级。
此公告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