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文件
盈政发〔2009〕356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两基”迎“国检”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做好“两基”迎“国检”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德政教督〔2009〕14号)通知要求,州人民政府将组织检查组于2009年底对我县“两基”工作进行全面复查,同时2010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也将组织人员对全省各县“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为切实做好我县“两基”迎“国检”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自查
㈠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结合“两基”复查年审,组织相关人员对照《云南省“两基”巩固提高复查年审项目及指标要求》,认真开展乡镇“两基”自查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指导,并督促相关学校按县教育局要求(2009年10月23日前)及时上报“两基”相关材料。
㈡各乡镇要认真对“两基”工作特别是近三年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准确填写《“两基”复查年审情况登记表》(云政教督〔2005〕11号,填3年数据),并撰写自查报告。
二、严密进行整改
各乡镇要认真完善相关工作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两基”工作制度,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未达到指标要求的,要迅速制定整改措施,严密整改,做好迎接省、州人民政府督查的准备。
三、强化档案管理
各乡镇要加强“两基”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做到规范、完整、齐备,反映全程工作痕迹,并突出特色亮点,数据要求真实、准确、可靠。“两基”档案信息要求全部录入计算机备份。
四、县内检查时间
县政府将于2009年11月1日——15日,在各乡镇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县检查组对各乡镇“两基”工作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重点检查内容
㈠普及程度。重点检查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以及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
㈡教师队伍。重点检查农村中小学教师缺编、有编不补的问题,以及县域内教师均衡配置的情况。
㈢办学条件。重点检查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设施配套情况,以及中小学校布局不合理、大班额和教学仪器设备、图书配备不足、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使用效益等问题。
㈣教育经费。重点检查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农村税费改革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教育费附加征收使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落实情况,以及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等问题。
㈤教育质量。重点检查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主要检查中小学按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标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情况。
㈥学校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校舍与设施的安全,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情况,以及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的情况。
㈦扫盲工作。重点检查扫除青壮年文盲情况和脱盲人员复盲情况(扫除青壮年文盲中的“青壮年人口”指15—50周岁人口)。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