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盈政办发〔2010〕270 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全州部分行业和系统
开展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普及救护知识,不断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有效降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县红十字会牵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努力完成我县部分行业和部门卫生救护员队伍培训工作。现将《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州部分行业和系统开展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